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21/2022-00096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2月28日 |
标 题: |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当前我市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
发文字号: | 高应急发〔2022〕36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2月28日 |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当前我市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紧急通知
高应急发〔202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2022年2月19日上午,晋城市开发区辖区晋城市富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停产搬迁期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件,造成1人死亡。为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当前全市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晋市应急工贸发〔2022〕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2月20日全市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立即召开一次专题警示教育会议,深刻吸取2021年“2.23”鑫环球事故、2022年“2.19”富基新材料事件教训,充分分析本辖区、本企业当前安全生产的形势、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问题整改和隐患消除,把安全生产隐患当作事故处理,认真剖析问题根源,查找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漏洞和不足,真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责任,切实推进企业全方位、多层次削减隐患,切实抓好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为“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指导服务,确保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安全平稳。
当前,我市各类工贸企业将陆续开始复产复工,但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晋城市2021年“2.23”鑫环球事故、2022年“2.19”富基新材料事件均发生在企业复产复工前。企业复产复工前设备设施检维修作业频繁,安全生产风险急剧增加;一些生产设备停产停工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机械故障;一些安全设施较长时间停用,不一定安全可靠;从业人员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存在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特别是不少企业大量招收新员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到位就仓促上岗,这些都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工贸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摸清正常生产企业、停产企业、开展检维修企业的底数。
(二)深层次安全检查。对正常生产企业和已开展检维修的企业由我局聘请专家开展一轮全面会诊,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无法保障安全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停止检维修作业;对停产的企业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坚决防止擅自恢复生产、开工建设、开展检维修活动。对发现擅自恢复生产、开工建设、开展检维修活动的企业,一律列入工贸行业红牌管理,并依法从重做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三)严格企业复产复工程序。各企业要制定复产复工方案、检维修方案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实行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检维修作业,并落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全程安全监督。实施危险作业时,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特别是加强检维修作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实行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外包工程作业,并落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企业要将复产复工方案和检维修作业报属地乡镇安监站和市级监管部门。乡镇安监站和市级监管部门要对方案进行审查,并在企业复工复产和检维修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四)规范危险作业操作规程。检维修涉及动火、停送电、登高、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是工贸行业事故多发环节。各企业要组织技术力量,研究完善符合企业实际的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开展危险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与危险作业事故警示教育,在停产停工期间安全巡查和日常安全检查必须保证双人作业,进入危险场所、危险设备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和装备,必须专人全程监护。
(五)强化员工培训教育。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定员定岗工作,列出企业岗位清单和岗位定员明细,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工复产前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训培训,结合员工岗位实际,组织全员学习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开展事故警示教育,防止假期过后综合症、操作不熟悉等发生意外。对新招录的员工和换岗人员,要严格落实“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合理安排生产进度。针对节后员工思想松懈、新招员工多、设备重启易发故障等不利影响,各企业应该合理安排生产进度,降低生产强度,循序渐进,合理设置过渡期稳步进入正常安全生产状态,坚决杜绝抢“开门红”超负荷生产。对作业现场及生产一线加强检查和监督,对作业现场各类“三违”行为严肃查处,杜绝违章现象。
三、聚焦风险管控,有效化解企业重大安全风险。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按照“百日攻坚”的安排部署,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百日攻坚”工作敷衍应付的一律进行约谈通报,并进行曝光;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障安全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上限进行处罚。组织重点工贸企业严格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台账,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同时,针对督查检查企业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倒查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查处,切实推进企业全方位、多层次削减隐患。
(一)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金属冶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岗位人员全面持证上岗,“三岗人员”证件不全的企业,一律实施上限处罚。
(二)加强检维修作业安全管控。重点管控是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检维修作业方案,作业方案中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是否全面,安全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应急预案是否全面,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检维修作业是否按照作业方案执行,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涉及高危作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作业审批,现场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个人资质;作业方案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设备能量锁定措施是否按规定落实;外委单位和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
(三)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控。重点管控设备操作平台及通道、台阶等没有设置安全护栏;未制定并落实高处作业审批制度;作业人员不具备高空作业资质;作业人员未规范系安全带(绳)、戴安全帽等劳保用品;高处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在强风或大雨、雪、雾等不利天气安排户外高处作业等。
(四)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各企业要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各乡镇及园区要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作为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重点管控:未对有限空间场所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落实审批程序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四、强化执法检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金属冶炼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严格按照“1234511”七项工作保障机制,坚决落实好“五个一批”措施。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对不放心企业要严格监管盯住不放,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的原则,规范现场检查行为、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一律从重处罚;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障安全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要把安全生产隐患当作事故处理,针对督查检查企业发现的问题隐患,倒查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查处,切实推进企业全方位、多层次削减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业要盯紧解决问题,综合运用风险申报、视频监控、派人现场盯守、发动群众和内部职工举报等措施,及时掌握重点区域、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工作动向和心理状态,防止漏管失控。要运用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的强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遇到突发情况有效处置。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妥善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和其他重大事项,坚决杜绝离岗、脱岗的现象发生,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各企业要做到责任明确、措施严密、处置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手机24小时畅通,遇有重大事项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快速响应,及时处置。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