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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21/2022-0012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23日
标      题: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应急发〔2022〕5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2日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02 发布机构: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2年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高应急发〔2022〕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2022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晋城市委市政府和我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充分认识当前我市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侥幸思想,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推动依法治理,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全面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作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必由之路常抓不懈。

  (一)厘清安全监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依据法律法规、“三管三必须”要求,将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明确到单位及个人,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二)强化依法管企意识。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切实增强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依法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推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监督管理和考核问责力度,强化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与各级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所有岗位、所有人员,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严格考核奖惩。

  (四)落实全员岗位“定岗定员定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督促企业根据各类岗位的工作内容,制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要包括适用范围、岗位安全作用职责、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岗位劳动防护用品佩戴要求、岗位作业安全要求和岗位应急措施等,要针对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现场管理等内容,明确全员岗位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制定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严格落实“一岗一清单”。

  (五)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各有关企业要依法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穿戴使用;依法配备完善安全设备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校验;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要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企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六)强化监督问责。我局将加大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履职情况的督导检查,并通过“四不两直”、抽查检查的方式来验证各乡(镇、办事处)的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实不细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监督管理和考核问责力度,强化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意识。

  二、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着眼“两个根本”,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一)紧盯隐患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对照非煤矿山三年行动18项工作任务和冶金制造三年行动19项工作任务实施清单,对完成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各有关企业要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及时对难以整改的隐患、矛盾、问题,逐一剖析原因、研究解决,确保每一条隐患、每一个问题进行闭环管理。

  (二)强化精准执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把冶铸(金属冶炼)、涉爆粉尘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扎实推动。要紧紧围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逐企逐项过关,逐企建立执法检查台账,要从专项执法中挑选、报送典型执法案例,该通报的要通报、该曝光的要曝光、该约谈的要约谈,采取非常手段,推动我市冶铸(金属冶炼)、涉爆粉尘两类企业重点检查事项的整改落实,力求在6月30日前全部销号“归零”。  

  (三)完善制度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深入分析本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重难点问题,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制度、政策措施、标准规定等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内容,逐项健全完善,形成一批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体系、机制和制度并推动落实。

  三、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环节专项治理

  (一)依法进行辨识评估。我局将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进行安全评估,科学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每三年要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安全评价)及分级。

  (二)开展专家会诊检查。我局将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组织措施,以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为重点,聘请行业内专家深入企业一线,排查风险、治理隐患,指导企业对标对表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切实解决“查什么,怎么查”“改什么,怎么改”的问题。2022年底前,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配置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采集监测系统、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安全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系统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维护、保养,确保每一个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系统设施有效、可靠。

  (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对我市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存在未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存在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完善、检测检验维护保养不到位、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不完善、防护装备应急救援物资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培训不到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技能不掌握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坚决遏制和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强化企业停复产检修环监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抓好各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工作,要紧盯企业停复产检修环节安全,一是停产复工前后要有可行性停产及复工复产方案;二是复工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复工复产前要组织人员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坚决做到风险辨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到位不复产、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复产。三是督促企业要用实用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辨识、评估、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五)扎实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1233511”七项工作保障机制。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和金属冶炼“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处理问题隐患上形成闭环管理,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上要按权责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在督导检查工作中对查处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及时公开。

  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

  2022年要以有限空间作业为检查重点,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提升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防控能力。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将应急管理部制作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教育片下发企业,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宣传、警示和教育。

  (二)严密组织指导服务。我局将对所有含有限空间场所的企业进行专家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基础知识专题培训和现场实训;监管执法人员要全程参与,紧紧围绕“五个强化”(强化“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强化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强化作业审批、强化人员培训)“五个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标志张贴到位、承包方管理到位、装备器材配备到位、应急处置到位),高标准推动指导服务工作。

  (三)认真组织“回头看”。我局将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情况进行“回头看”,并组织专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严格追责、问责,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

  五、筑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源头管控风险、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一)持续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我局将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一是严格定级过程监管。督促评审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现场评审和整改,坚决杜绝审核不严、评审结论失实、报告雷同等问题,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生产流程和行业标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二是协调出台奖惩措施。监管部门要将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分类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监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标准化等级企业下浮工伤保险费率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提高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攻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我局将进一步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于2022年底前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一是督促企业构建双重预防管理体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督促指导企业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全过程、全方位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作业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同时对企业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明确企业管控责任、落实企业管控措施。二是指导企业有效运行双重预防机制。企业要根据危险源的种类、级别、风险程度等确定管控方法,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确保风险隐患及时得到管控治理,切实使企业安全管理逐步由过去的被动防事故向主动防隐患转变,实现关口前移、预 防为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在对企业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要采取笔试、询问、实际操作等方式对企业人员进行抽查考试,确保安全培训得到实际效果。

  (四)强化基础管理。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方向)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负责人要牵头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落实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方可上岗等制度;要高度重视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员工的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特别是新招录的危险岗位作业人员,要严格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经师带徒期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及时告知属地监管部门。

  (五)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辖区内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督促各企业及时修订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同时,适时组织桌面演练、专项演练、综合演练,逐步提高应急预案质量,推动应急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实现应急预案科学、易记、好用,确保应急预案在应急准备、事故处置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一)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一是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建设行为。非煤矿山严厉打击盗采资源、超层越界、隐瞒采掘工作面、图纸造假和违规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盗采资源、超层越界等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冶金工贸以金属冶炼企业和配套危化装置为重点,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对金属冶炼企业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配套危化装置未按要求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和安全条件专项评价、未严格按照专家组和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要求对标整改的行为,要依法顶格处罚。二是严厉打击瞒报事故行为。对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以及未严格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企业,要采取约谈曝光、停产整顿、上限处罚、撤销标准化等级、联合惩戒等措施,让违法企业、失信企业付出沉重代价。三是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非煤矿山从严查处不按批准的设计组织建设生产;不及时填绘图纸或开采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违规储存和使用火工品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矿山图纸定期交换制度和地下矿山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冶金工贸要以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煤气区域检维修、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有限空间作业和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为重点,严厉查处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安全条件确认不到位、作业方案不完善、作业审批不严格、管控措施不落实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重处重罚“三违”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二)继续实施“红黄牌”管理。对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隐患的企业,坚决按照《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红黄牌管理暂行办法》列入“黄牌”“红牌”管理,对列入“黄牌”“红牌”的生产经营单位,将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实施精准监管,为全市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助力,为实现我市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三)严格执行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行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安全管理的漏洞,要严格倒查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责任,推动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工作不落实和弄虚作假的企业进行上限处罚,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紧盯重点时段重点环节。聚焦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企业安全度汛、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督促企业安全责任到岗到人、应急措施及时有力,确保安全稳定。在汛期要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督促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企业落实雨季“三防”措施,开展露天矿山边坡安全巡查检查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七、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破解“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随意性大、执行规章制度不严”等重难点问题,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要以《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执法手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为主要内容,采取自主学习、集中轮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强化执法为民理念,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二)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高平市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中对监管企业、监管范围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确保年度内对生产规模大、安全风险高、事故多发的重点企业监督执法“全覆盖”,真正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执法。

  (三)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监管”;全面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依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综合考量企业违法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和改正措施等,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实效性。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