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21/2022-0019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06日 |
标 题: | 高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全市“端午”至7月上旬安全风险研判和防范工作提示 | ||
发文字号: | 高安委办函(2022)34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06日 |
高安委办函(2022)34号
高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高 平 市 应 急 管 理 局
发布全市“端午”至7月上旬期间安全
风险研判和防范工作提示
各乡(镇、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市“端午”至7月上旬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按照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对“端午”至7月上旬期间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面临的突出风险进行了分析研判。请各乡(镇、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风险研判,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一、汛期安全风险
1.进入汛期后,雷暴、短时强降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进入多发频发阶段;
2.预计夏季全市降水量在482.7mm左右,比历年同期偏多5成。汛期强降雨容易造成临山、临边等企业厂房漏水、厂房积水、厂房垮塌、设备被淹等灾害发生;
3.特别是各类危旧房、工棚、临时建筑、围墙等构建筑物冲垮、坍塌,造成人员伤亡。
防范措施:水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水库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加强病险水库的防洪安全管理,完善运行管护制度,强化汛期值守和巡坝查险;要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完善细化转移预案,在山洪灾害易发区组织开展群众转移避险演练,确保遇有强降雨时,群众能提早安全转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临山、临边、边坡等重点区域的巡查,重点加固各类危旧房、工棚、挡墙、电力线、临建设施、物料仓库及堆场等部位,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监控,落实看守防范措施;
要全面辨识防水、防雷、防高温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对易积水区域要增设围堰、疏通管沟、保证排水闸阀正常使用;雷雨天气情况下要停止动火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起重装吊等特殊作业;要紧扣汛期雨季高温特点,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培训,配齐装备物资,确保在第一时间高效处置。社会公众如外出时要远离山洪危险区,警惕滑坡泥石流,避开河道行洪区;暴雨来临,要尽量避开排水井、沟渠和积水处,就近寻找安全避险场所,不要在涵洞、较高墙体、广告牌和树下避雨,远离危旧房屋。雨天行车要注意下沉路、涵洞等警戒标示,提前绕开积水路段;要加强未成年人管护,严禁在汛期下河游泳、嬉戏,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助。
二、地质灾害风险
4.滑坡、崩塌等高陡斜坡和边坡是主要风险点,要重点防范局地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
5.位于山区和黄土丘陵区的建设项目、矿山建设及开采活动、沟谷中切坡、填沟造地等活动,受降雨影响,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
防范措施: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要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高陡边坡整治专项行动,对地质灾害治理点、农村切坡建房段、学校、医院、厂矿、风景区、乡镇所在地等居民区和流动人口集聚区,交通干线、河流两岸以及重要工程建设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重点区域要加大排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落实好预警监控治理措施;群测群防员要全部到岗尽责,按要求进行巡查监测,在遇到降雨天气时加密监测频次,充分利用监测预警设备,发挥“人防+技防”实效。
三、森林火灾风险
6.端午节前后,由于全市气温较高,降水偏少,大风天气频发,空气湿度较低,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全市森林草原森林火灾气象风险等级仍然偏高;
7.伴随夏收夏播活动、入山旅游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全市森林火险形势异常严峻。
防范措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防火宣传要全方位开展,把禁火决定宣传到人头山头;文旅部门和相关旅游经营单位要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森林草原防火提示;各林区、景区、风景名胜区等要强化火源管控、落实隐患整改;巡护瞭望站卡人员要全天候值守;扑火队伍要集中食宿,靠前驻防、严阵以待、有火打火、无火巡查;物资装备要全面检修保养,做到能用管用会用;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严厉打击野外焚烧秸秆行为;各级防灭火人员要全员在岗,做好值班值守、热点核查、信息报送工作。
四、煤矿安全风险
8.当前煤炭价格高位运行,冲动生产和盲目指挥风险增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风险增加;
9.受煤炭保供影响,设备高负荷运行、人员高强度作业,极易导致各种零星和灾害事故发生;
10.地表水(大气降水)通过地面裂隙等涌入井下,导致透水或淹井事故风险加大。
防范措施: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扎实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有效管控“三违”行为。严厉打击煤矿“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行为,依法责任倒查,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责任。扎实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建立完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认真开展汛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动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严格落实井下“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坚决防范水害事故发生。
五、非煤矿山风险
11.进入汛期,雷雨等灾害性天气频发,爆破作业时雷电引爆炸药爆炸的风险性增加;
12.露天矿山边坡、排土场以及各类危旧房、工棚、临时建筑、围墙等构建筑物极易引发垮塌风险。
防范措施:禁止在雷雨天气时进行爆破作业。重点加大露天矿山边坡稳定性巡查监测,定期对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检修维护,定期巡查危险区域,及时采取防止滑坡、坍塌措施。严格执行企业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制度,做到突发事件快速响应、迅速施救。
六、危险化学品风险
13.高温高湿环境,一些受热、受潮易分解和发生反应的危化品面临储存风险;
14.雷暴天气期间,易燃、易爆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存在安全风险。
防范措施: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加强安全仪表、紧急切断、联锁停车等设备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重点开展对防雷防静电设施、排水系统、储罐区温度压力检测和喷淋冷却系统检查。加强储存管理,严格落实储存场所降温、通风等安全管控措施,对于有毒化学品和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不得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透的库房,并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对于易燃易爆易分解易挥发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阴凉、通风和干燥的环境中,严格控制温度、湿度,并做好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监测。
七、冶金工贸风险
15.高温雷雨大风天气因气压、湿度变化,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受限空间作业引发事故的风险将进一步增大;
16.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风险增加,冶金煤气等工艺导致爆炸、中毒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17.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等事故风险进一步增加。
防范措施:煤气(天然气)区域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加大对煤气设施、管道巡检和管理;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吊运浇铸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应定期探伤检查、检测;盛装高温熔融金属的铁水包(钢水包、铝水包等)耳轴应定期探伤检测;高危作业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并落实专职安全监护人员,大雨大风期间一律停止户外动火、有限空间、高空等危险作业。
八、消防安全风险
18.6月份,端午节、高考、中考等重要节点集中、群众外出游玩增多,学校考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餐饮娱乐、旅游景区等场所人员聚集,火灾风险增大;
19.家庭大功率电器使用增多,“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等现象较为普遍,村(居)民自建房火灾风险较高。
防范措施:加强商业促销场所、学校及周边、文物建筑、宾馆饭店、涉疫场所、危化企业、旅游景区、高层建筑、出租屋等场所的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督促落实严防严控措施。瞄准节日活动集中时期、高考、中考关键节点、往年火灾高发时段,将防控力量部署在高危部位,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严防失控漏管。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巡查检查和网格化管理力度,遏制小火亡人的多发势头。扎实推进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深入村(居)民自建房集中开展“敲门行动”。
九、油气长输管线风险
20.处于低洼处的长输油气管道容易受雨水冲毁;
21.第三方施工易对管道造成破坏引发泄漏。
防范措施:紧盯汛期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加强与气象部门联动,及时发布气象信息,提前预警、提前防范;高度重视地面工程与油气长输管线交叉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与油气长输管线企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做好技术交底,落实专人全程监护和巡检等措施。
十、电力安全风险
22.夏季用电需求加大,发电机组、供电线路、供电设施易发生停供电事故;
23.主汛期临近,处于低洼易涝地区、地质条件薄弱地区的电力设施,可能发生水淹和倒杆断线事故。
防范措施:各电力企业要深化“季会周报”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通报机制,推进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加强重要输电通道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在建重点工程施工安全和新能源发电项目安全监管。开展电网企业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监督检查,加大对低洼易涝地区、地质条件薄弱地区的电力设施排查。对处于河床、低洼地的电力设施要落实专人巡查,加固防护。
十一、文化旅游风险
24.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的落实,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逐步恢复开放,文旅企业逐渐复工复产,旅客运输、消防、防拥挤踩踏、游乐设施、特种设备等安全工作压力较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防范措施:文旅部门要指导各类文旅场所制定落实节日游客流量管控方案,完善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规范旅行社旅游包车行为,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指导A级旅游景区配合相关部门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摸排整治。加强各类文旅场所内消防、疏散通道、食品卫生等问题整治;加强对文旅场所内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锅炉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
十二、特种设备风险
25.高温、雨水、大风天气可造成电梯、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某些电气装置受潮或短路、机械装置锈蚀、制动片摩擦及减速箱润滑性能降低而引发安全事故。
防范措施:做好设备防水、防潮、防高温工作,避免设备因受损影响安全运行。对地势低洼的电梯底坑,应提前做好防洪堵漏工作,检查连接处是否紧固、接触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锈蚀、接地体附近地面有无异常。对大型游乐设施冷却系统全面检查,定期检测油压排油泄压。全面检查锚定装置、夹轨器、铁鞋等抗风防滑装置的工作性能,防止暴雨冲刷掏空基础使起重机坍塌,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风力超过6级或暴雨天气,必须停止作业。
十三、非法违法采矿风险
26.时刻警惕个别关闭矿井筒未按标准关闭、关闭矿改作水井或利用保留建筑非法隐蔽开采带来的安全隐患。
防范措施:一是要加大巡查发现力度,强化市、乡、村三级监管责任,严防责任“悬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依法查处和坚决取缔。二是要严格关闭标准,加强检查、督查和通报,力求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明确监管责任,对存在隐患的明确部门和乡镇的监管责任和人员,监管落实到人头,实行严格的问责制,落实责任倒查机制,保证监管到位。
十四、交通运输风险
27.随着中、高考结束,城市周边游、短途自驾游等集中出行增多,重型货车、危化车、工程运输车抢工抢运现象增加;
28.农村公路存在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安全隐患,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突出;
29.未组织交工验收的公路工程项目和部分自建道路,标志标牌不健全,易导致交通意外;
30.雷雨天气路面湿滑、水毁道路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夏季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增多,易引发交通事故。
防范措施:气象、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公路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紧盯汛期雨雾天气,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严防发生侧翻、追尾等事故。严格落实管控措施,遇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要及时停运或调整途经高风险路段的班线客车,限制大中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通行。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加强运行途中安全预警和违法违规行为纠正;持续保持打击非法客运态势,节假日期间实施不间断稽查布控;加强临崖临水、高护坡、弯多、长陡坡等重点路段巡查频次。要集中曝光一批农用车违法载人拘留、扣车和典型事故的案例,掀起新一轮的整治高潮。要全面排查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河堤、大坝、公园、景区、寺庙等单位内部道路、自建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通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十五、建筑施工风险
31.“端午”至七月上旬是建筑施工黄金期,部分项目可能出现赶工期情况;
32.同时,夏季强降雨会导致各类高陡边坡和基坑出现安全风险。
防范措施:住建部门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管控责任,结合项目施工阶段制定完善雨季施工方案,认真分析查找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全面、细致、深入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特别要突出对施工现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排查。加强对基础开挖、基坑支护、管沟开挖和支护的检查;加强对塔机基础、龙门架基础和脚手架、大型模板支撑系统的检查;加强对斜坡、高切坡附近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严禁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或随意堆放材料,并做好现场排水;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闸箱门锁是否齐全等;如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十六、城镇燃气风险
33.强降雨、冰雹等极端天气对燃气设施安全运行造成威胁;
34.市民外出聚餐、购物、娱乐等情况较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用户家庭用气安全风险加大。
防范措施:强化对各类燃气场站、燃气管网等设施的巡查巡检,加大对易塌方、易积水地段及老旧管网的巡查频率和力度,并重点布控;切实做好大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定时巡查场站周边的围墙及水土流失情况,严密监控存在挡土墙倒塌、山体开裂滑坡、架空管飘管、第三方交叉施工等现象。各燃气企业要加大用户燃气设施巡检力度,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和单位要利用各种传播渠道,进行用气安全提醒和燃气安全常识宣传,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十七、工业园区风险
35.伴随着高温和雨季来临,众多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的工艺装置和设备设施极易遭受雷电袭击的风险;
36.园区办公、生活用电量随之加高,高温、潮湿极容易引起电线短路等用电安全隐患;
37.区域内危险源与危险源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可能相互影响,使其风险具有联锁性、扩张性。
防范措施:加强园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对甲醇、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等储存罐体容器加大喷淋降温频次。督促园区使用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开展危险与可靠性分析(HAZOP)和重大危险源、危险设备设施风险评估,强化在役生产装置安全诊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隐患严重而且难以整改的企业,要及时淘汰退出园区。园区专职安全员、电工要随时关注用电安全,加大安全用电培训教育力度,定期对办公区、食堂、宿舍等用电量大的场所进行线路及用电设备排查。
十八、危险废物风险
38.随着生产进入旺季,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与转移量有所增加,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隐患和违法风险进一步增加。
防范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密切监控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加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环境风险防控到位。
十九、民爆物品风险
39.汛期内,部分民爆物品储存库可能遭受地质灾害风险;
40.部分涉爆企业民爆物品在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清退等环节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防范措施:深刻汲取去年汛期多轮强降雨导致民爆库区库房倒塌教训,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提前安全转移民爆物品。严查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爆破作业、清退入库中违反条例、规定、标准、制度行为。严管民爆物品末端管控,督促涉爆单位严格使用民爆物品末端管控系统,确保实现全过程、闭环式、可视化监控管理。
为保障“端午”至7月上旬期间安全稳定,市安委办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市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及我市78项具体举措,针对辨识出的相关风险,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