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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21/2023-0002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标      题: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 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应急发〔2023〕3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 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10 发布机构: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3年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

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高应急发〔2023〕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晋城市和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深化安全专项治理、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切实抓好“两个落实、五个强化、五个行动、五个聚焦”等各项工作,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2023年全市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两个落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进一步捋顺非煤矿山、机械、建材、轻工、纺织、商贸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厘清压实商业综合体、“三合一”场所、商场、酒店等商贸企业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将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明确,逐级建立企业监管责任台账,制定安全监管检查“一张表”,始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明。

  加大对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监督考核力度,我局将适时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把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职责,贯穿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到位”,即企业负责人履职到位、管理队伍配备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安全基础管理到位、各项保障机制到位。各企业要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金属冶炼、非煤矿山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参照2022年建成的2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化建设试点企业,健全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建立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一岗位一清单,特别是加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等关键人员责任清单,明晰企业领导带班跟班职责,上级公司对下级单位“一把手”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检查考核。以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场所、部位和环节为重点,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督促每一名员工严守操作规程、有效识别风险隐患、果断处置异常工况、及时化解潜在风险,不断提升企业自主防范能力。

  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建立并有效运行岗位安全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强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向岗位延伸,牵引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良性运行。

  二、抓好“五个强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强化安全源头管控。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加强非煤矿山、金属冶炼、配套危化装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报备制度,聚力于把控安全风险防范“第一道”关口,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位于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内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持续推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停产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应急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督促评审单位健全技术服务体系,完善评审工作机制,规范现场评审行为,监督评审单位结合申请定级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安全风险,聘请专业对口、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专家,严格按照新的定级标准开展评审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现场评审和不符合项整改情况复核。加大企业标准化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及持续改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申报资料弄虚作假、安全管理制度规程与企业生产实际不符、有重大事故隐患、现场评审结论失实、评审报告抄袭雷同、整改项复核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的,要依法依规撤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从严追究评审单位及评审专家的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水平。

  (五)强化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继续推动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2023年,力争冶金工贸(除商贸企业外)和非煤矿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完成率达100%。在金属冶炼和中型非煤矿山企业探索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长效机制,确保企业扎实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管控能力的工作,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六)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时对本辖区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行业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严格按照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各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与属地监管部门相关预案保持衔接,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企业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行业特点和季节性特点、恶劣气候情况等问题,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值班值守,切实保障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平稳。

  (七)强化安全信息技术应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督促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完善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预警系统;推动火灾易发高发的商贸、粉尘涉爆的企业完善火灾预警监测系统;指导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安装气体探测报警装置。通过推广应用先进安防技术,实现风险隐患实时监测预警,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感知数据全部联网,提升非煤矿山信息化水平。

  三、抓好“五个行动”,深化安全专项治理

  (八)开展“回头看”隐患清零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对2022年开展的“三大战役”、“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清零行动”、有限空间专项执法、非煤矿山治理隐患等行动中企业自查、本级检查、上级抽查发现的所有不符合项全面盘点、逐一梳理、登记建档,并盯住企业对标整改、逐项销号,务必做到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撒手、问题解决不彻底不撒手,坚决杜绝问题反弹、风险“变异”、隐患“回潮”。

  (九)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对食品加工等轻工重点企业,继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工作,提高专家指导服务质量,对2022年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严厉查处作业方案不完善、作业审批不严格、安全条件不确认、专项培训不到位、防护器材和救援装备配备不齐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精准化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频发势头。

  (十)开展筒型储存设施专项治理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以机械、建材、轻工等行业为重点,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原料仓、成品库等设施设备(简称为“筒型体”)未经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安装,筒型体为非正规厂家生产的不合格产品,随意切割改造、破坏筒型体结构受力强度,地基不均匀沉降导致筒型体倾斜,钢结构筒型体筒壁、支柱锈蚀严重,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清库、推动企业安全管理由被动防事故向主动防隐患转变,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反复发生。

  (十一)开展外协(包)管理整治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督促企业围绕设备设施维保等相关方管理工作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生产规模大、外委环节多、安全管理基础弱的重点企业,要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指导服务,全面排查整治外协外委单位管理职责不明确、资质资格审查不严格、作业方案审核不认真,安全管理协议中安全措施不具体,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告知不落实,现场监督检查、协调交叉作业不到位,未将相关方纳入企业一体化管理等突出问题,推动企业探索、构建适合本单位实际的相关方管理模式。

  (十二)开展专家会诊指导服务行动。2023年,我局将聘请市级专家对金属冶炼重点企业从安全生产重点设施设备、煤气设施、危险环节及工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安全风险管控机制等方面进行把脉会诊,真正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中型露天矿山开展解剖式“安全会诊”,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图纸资料管理登记建档编号、建立台账,并按照生产建设现状及时填绘、更新,保证向我局报备的图纸资料始终与矿山生产建设现状保持一致。严厉打击以采代建、不按设计生产、开采、违规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9月底前完成专家会诊,全面深入系统地排查问题隐患,抓好整改落实。

  四、抓好“五个聚焦”,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十三)聚焦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摒弃惯性思维,坚决纠正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风险低、出不了大事故等思想认识上的偏差,结合本辖区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企业数量情况,抓紧充实、优化监管执法人员,想方设法解决企业数量与监管人员比例严重失衡、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以满足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的需求。2023年,晋城市应急局将组织县、乡级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采取集中组织专题培训、随同上级执法实践、开展典型案卷评析等方式,梳理编制典型事故案例,将事故案例分析纳入培训内容,对每一起事故进行“解剖麻雀”、全方位“检视”,真正使每一名监管执法人员了解每一个行业的重大风险、重要部位和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提高监管执法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市监管执法人员要积极参与,保证成为业务骨干,形成骨干引领行业监管执法能力提升的示范效应。

  (十四)聚焦安全监管考核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安全监管考核问责机制,力争将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同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考核。对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监管计划落实、执法效能等情况进行考评,重点考评检查企业数量、重大事故隐患发现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额度等,并对考评情况进行排名通报,树起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导向标。充分进行现场、非现场监管执法,并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核查和举报奖励制度。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对监管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事故多发频发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生产现场管理混乱的企业,要采取“开小灶”的措施,实施重点督导、重点执法、重点帮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力求做到监管执法与优化服务齐头并进。

  (十五)聚焦安全监管执法重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重点聚焦《工贸行业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钢铁8条、粉尘涉爆6条、铝加工7条、有限空间4条)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安排,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促进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监管形成合力。

  (十六)聚焦安全执法规范化。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按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采取集中组织、网络推送等形式,持续加强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严格控制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十七)聚焦安全执法“一案双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既处罚责任单位又处罚责任人的违法事项,坚决实施“一案双罚”。对事故教训不深刻、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企业;出租、出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重大疏漏的中介服务机构;因监管职责不清、存在监管漏洞、监管人员配备不到位导致事故的,一律要严肃追究企业和属地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例要在行业和主流媒体进行公开曝光,根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老大难”的问题。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