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21/2023-00069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18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高平市2023年防汛抢险重点责任人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高政汛字〔2023〕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18日 |
高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印发高平市2023年防汛抢险重点责任人的通知
高政汛字〔202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防总、省防指和晋城市防指关于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负责制的要求,市防指根据全市防洪情况,确定了全市水库、重点塘坝、重点河道(段)、集镇、边山峪口村庄和山洪灾害防治点村庄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指出了度汛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将各防汛重点的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如遇工作调整,由继任者为防汛责任人)。各乡(镇、办)防汛指挥机构落实辖区内其它塘坝、河道(段)、集镇、边山峪口村庄等责任制,并逐级公示责任人名单。各乡(镇、办)及防指成员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对防汛工作负总责,要尽快组织相关单位、责任人对照存在的问题,制定度汛措施,消除隐患。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抓紧做好汛前准备、抗洪抢险等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5.高平市2023年边山峪口村庄及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责任人.xls
高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