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2022年防汛责任人公示
为做好2022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全市水库、重点塘坝、防汛重点河道(段)、重点集镇、边山峪口村庄及山洪灾害防治区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2年防汛抢险重点责任人.xls
高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