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发放简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部署,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的冬春救助工作。我市下达中央、省级及晋城市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205万元,用于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给予补助。截至目前,冬春救助资金已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到需救助困难群众卡里,共救助15个乡镇,涉及9096户,1430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