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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高平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22 发布机构: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高平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的通知

 

高市减办〔20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当前极端天气频频发生,自然灾害呈现多发态势,防灾减灾救灾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和急难险重任务应急救灾物资的保障能力,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

一、建立高效有序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按照“统筹布局、分级负责、分类储备、信息共享”的要求,以市级应急物资储备为核心,乡镇级应急物资储备为支撑,企业储备、商业储备、能力储备为基础,社会捐助捐赠和家庭储备为补充,实现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共享互通。

二、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共筑安全防线

各乡镇(街道)要针对辖区内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落实应急物资的储备、规模和管理工作。鼓励引导各村(社区)、居民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各有关部门、各国有企业要立足于应对和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做好本部门本企业应急物资储备和区域布局工作。

三、具体要求

1.摸清底数,查漏补缺。根据对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的摸底情况,结合我市近年来自然灾害发生频次及影响范围、群众生活习惯,充分考虑极寒、洪涝、地震等极端情况,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认真落实物资储备工作,理清思路,查找不足,补齐短板。

2.强化领导,加快实施。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月底前,按照高平市2024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任务分配表(附件1-3),完成相应物资储备,要求储备量不低于最低储备数量,并动态保持总量平衡,也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增加必要的其他物资储备。并将物资储备台账和应急物资工作责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件4)盖章后报送到市发改局物资和应急储备股(313室)。届时市发改局将会同市应急局适时组织检查。

3.加强管理,规范组织。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准确的物资清单和出入库明细,及时做好数据采集、整理与更新工作,完善物资储备、管理和使用的各项制度,规范应急物资采购、调运、轮换、使用、补充和回收等工作流程,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同时,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布局和使用消耗等情况要及时报市发改局、应急局备案。


附件:1.高平市2024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任务分配表(乡镇).xlsx

   2.高平市2024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任务分配表(市级).xlsx

     3.高平市2024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任务分配表(企业).xlsx

     4.高平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责任人、联系人及联络方式.xlsx




高平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