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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高平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降温降水天气自然灾害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16 发布机构: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高平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近期降温降水天气自然灾害

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高平市气象局3月15日发布的重要气象信息,受冷暖空气共同影响,预计3月16-18日我市有一次较明显降水过程,主要降水时段在16日下午到17日夜间,过程降水量10~30mm之间,局地可达40mm,平均气温下降8-12℃,将出现倒春寒。具体预报如下:

3月16日:中雨转小雨,东北风3-4级,气温6~16℃;

3月17日:小雨或雨夹雪转阴天,东北风3-4级,气温-1~8℃;

3月18日:阴天,西南风2级,气温-1~8℃。

为有效应对此次降温降水过程,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和灾害灾情信息共享,及时发布行业预警信息,主动做好有针对性的防范应对工作。

一、气象部门要加强寒潮的监测预报,加密预报预警频次,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和避灾防御科普知识,提醒公众及时添加衣物。

二、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做好道路交通运行秩序保障工作,落实山区道路的管控措施。

三、住建部门要加强防寒潮措施,加强在建工地、简易厂房、危旧住房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防止因取暖用电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

四、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和指导农户加固大棚设施,做好农业生产和渔业养殖的防灾措施,帮助农民因地因时因苗落实防冻抗寒关键措施。

五、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加强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切坡建房、工棚等区域要仔细排查、巡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坚决果断采取措施提前转移人员。

六、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重要企业运行监测,落实防御寒潮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准备;

七、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全面检查旅游景点及特种设施设备,落实防御预案,保障游客安全。

八、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保障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和社会稳定。

九、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低收入人群、孤寡老人、流浪乞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防寒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十、卫健部门要牵头做好集中隔离点、临时隔离点、核酸采集点等各类涉疫场所的防雨御寒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根据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十一、各乡(镇、办事处)要将本次寒潮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各村、社区,督促做好防寒各项措施,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妥善进行应急处置。要扎实做好应急救灾工作,统筹协调应急力量,防范发生次生灾害。要及时做好灾情统计核查和上报工作,提高灾情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应急救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给予特别关注和充分保障,要加大资金投入,及时调拨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高平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