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查范围
主要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消防、交通运输、建设工程和既有建筑、城镇燃气、油气长输管线、电力、文化旅游、特种设备、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餐饮住宿、危险废物、民爆物品、森林防火、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等19个重点行业领域。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明确重点内容,开展排查整治。
二、排查重点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结合当前监管行业领域风险特点,对照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管理机构和人员、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隐患闭环整改、应急演练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此外,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各类事故教训,紧盯“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聚焦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旅游客船、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关注山洪灾害危险区、城市低洼易涝区、地质灾害风险区、森林草原高火险区等重点区域,加强协同配合、联防联动,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四、组织方式
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不分阶段、不分步骤,采取企业自查自纠、部门督查检查、党政领导带队检查、安委办督导巡查、群众监督举报“五位一体”同步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及近期事故教训,列表明确排查整治的重点事项。其他行业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特点,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