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高平市军事化矿山救护队 |
机构法人 |
李国清 |
办公电话 |
0356—5241267 |
邮政编码 |
048400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
办公地址 |
高平市友谊西街113号 | ||
职 能 |
根据《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通知》(晋市安委办发〔2019〕64号)文件,作为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常备综合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关于全市各类煤矿与市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通知》(晋市煤整顿发〔2003〕21号)文件划定的全晋城市地方各类煤矿签定矿山应急救援协议范围,承担服务区域内地方煤矿企业“五大灾害”事故处理工作,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参加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地面灭火工作;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爆破、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它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参加审查矿山应急预案、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做好矿山企业预防性安全检查,参与矿山安全检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工作;负责企业专兼职救护队的培复训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全市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