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11/2023-00259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15日 |
标 题: |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河流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15日 |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开展河流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
通 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本着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高平市23条河流及20座水库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43个登记单元,涉及本市范围内的23条河流:安河、巴公河、北马河、东仓河、董峰河、釜山河、高良河、古寨村、靖居河、里河、柳村河、明东河、明西河、桑家坪河、吴庄河、西仓河、小东仓河、秀溪河、许河、野川河、饮马河、永禄河、赵庄河;20座水库:堡头水库、毕家院水库、陈区水库、大周水库、东仓水库、东宅水库、杜寨水库、釜山水库、故关水库、河底水库、米山水库、明西水库、南村水库、秦庄水库、吴庄水库、西仓水库、云泉水库、章庄水库、掌握水库、赵庄水库,以河湖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登记发证结束为止。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高平市范围内15个乡镇191个村(详见附表)。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