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拟收回高平文旅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和
高平文旅演艺传媒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公 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对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收回,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土地基本情况
拟收回M1宗地位于高平市新区北街与滨河路交叉口东南侧,原宗地编号GR(2023)-09,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高平文旅体育产业有限公司。收回土地总面积为49955.11㎡(合74.93亩),不动产权证号为晋(2023)高平市不动产权第0002937号(详见附图1)。
拟收回M2宗地位于高平市高平市苏庄街与滨河路交叉口东北侧,原宗地编号GR(2023)-10,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高平文旅演艺传媒有限公司。收回土地总面积为40392.82㎡(合60.59亩),不动产权证号为晋(2023)高平市不动产权第0002938号(详见附图2)。
二、收回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等相关规定,拟对该两幅土地实行有偿收回,其中M1宗地收回价格为2109.6043万元,M2宗地收回价格为1686.1974万元。
三、公告期限及相关要求
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29日。公告期间收回土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转让、出租土地和房产;在土地和房产上设定抵押等其他权利;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局将报请市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