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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1-16 发布机构: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高平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

听证会公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高平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举行高平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2月14日(周六)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高平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高平市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高平市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我市土地市场建设或基准地价相关情况,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二)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26年1月16日至2月2日(正常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本单位营业执照向高平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联系人:张芳,联系电话:0356—5220561)

五、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听证会代表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群众代表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名额不超过25人,由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听证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代表资格经确认后,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3.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听证申请表.doc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