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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高平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9-17 发布机构: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尊敬的杜晓鹏委员: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推动空心村废弃宅基地复垦利用的建议”已收悉。经过我们调查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空心村”是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遇到的普遍现象。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村内出现了空闲住宅和老旧房屋,形成了外延内空的“空心村”,“空心村”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土地资源,降低了农村土地利用率。

二、结合我局职责,针对“空心村”废弃宅基地复垦利用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盘活复垦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为缓解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及我市《关于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按照“一户一宅”政策,在征得村民同意下,采取有偿回购方式,将集体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对于集中连片的农房等建设用地,乡镇政府及相关村委可以进行拆除复垦,纳入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通过实施增减挂钩推动“空心村”复垦,在缩减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面积、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和增加集体收入的同时,能够增加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市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紧缺问题,根据复垦验收后耕地的等别,可以获得每亩10-15万元的奖补资金,用于乡村振兴建设。

2.充分利用农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乡镇和村委可将“空心村”治理等相关工作纳入正在编制的新的村庄规划中,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厂矿废弃地、废弃砖瓦窑、村内空闲地等建设用地,采取租赁、入股、联营等方式,兴办(举办)企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用地新机制政策,进一步科学编制规划、搭建工作平台,不断改善推进当前部分村庄的“空心村”现象,积极服务全市乡村振兴工作。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