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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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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空心自然村闲置宅基地利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9-29 发布机构: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空心自然村闲置宅基地利用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彦章代表: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空心自然村闲置宅基地利用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闲置宅基地利用是土地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农民利益等问题密切联系,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如何管好用好农村闲置宅基地,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深化农村“四块地”改革方面

近年来,我市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四块地”改革,开展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和实践,出台了《关于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用足用好异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改造、工商资本入股经营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依法依规利用农村闲置房地资源,发展符合乡村特色的农林文旅康项目。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持续推进农村土地改革事项,因地制宜施策,助力乡村振兴。

二、盘活集体建设用地方面

近年来,我市按照《土地管理法》《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村内现有闲置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乡镇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创办企业,批准了太行一号线釜山康养片区贾村乡村振兴示范点等一批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乡镇(村)企业的项目。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乡镇(村)闲置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的规划指导,对分布零散的建设用地、集中连片的建设用地和无法建设利用的建设用地分类施策,本着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优先产业发展的原则进行开发利用或复垦整治。

三、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利用方面

近年来,我市创新实践路径,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复垦项目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全市范围内流转使用,鼓励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有偿有序退出。全面落实增减挂钩实施主体奖补政策,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市政府按照验收结果和相关标准拨付10—15万元奖补资金,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增减挂钩项目,收益所得按一定比例支付投资主体。

今后,我局将同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尽快建立完善集体闲置宅基地的补偿和退出机制。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意见。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