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TA0255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申学斌委员: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拆违治乱涉及企业新规划用地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中小微企业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全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用地,在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扶持政策、创新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上持续发力,一直以来是我们自然资源部门工作的重点和要求。
二、关于您提出的建议,市政府已就208国道和227省道两侧拆迁出的土地进行了详细统一的规划和布局。分门别类进行处置和安排。一是按照山西省工业项目进园区的政策要求,建议拆迁的企业符合进入园区的项目向园区集中布局。二是无法进入园区的项目,选址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按照城市分批次用地模式进行报批土地,选址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的,符合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举办)企业的,可以按照集体企业的模式进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将积极与民营企业沟通,在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综合考虑您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作为自然资源部门,我们要按照工作职责,全力服务,提前介入,全盘规划,全力做好土地要素保障,符合统征的,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做好拆迁土地的征收征用,符合产业用地政策的,积极做好使用集体土地的保障。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意见。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