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 |
负责人 |
李继军 |
办公电话 |
0356-5220206 |
邮政编码 |
048400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
办公地址 |
高平市育红街2号 | ||
职 能 |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晋城市委、高平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组织开展对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上报需立案处罚的案卷材料进行审核审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和移送结案;负责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定期开展执法业务专题培训,构建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确保两级行政执法无缝衔接,建立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综合股,负责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定期开展执法业务专题培训,构建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确保两级行政执法无缝衔接;负责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综合类文件、工作总结、典型经验、领导讲话的起草与报送;负责收文登记、分流、督办和文字材料的审核;负责执法监察会议的筹备、记录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检查、考核和总结。负责月度、季度、年度卫星遥感监测图斑调查核实、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各中队调查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案件的立案、审核、提交局务会及法律文书的制作。负责执法监察安全、扫黑除恶及治超等阶段性工作。 执法督察股,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察。开展全市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督察工作,指导并协助各中队执法监察工作。建立督察台账,负责对各中队开展督察。负责信访和维稳工作,做好信访事项的受理、登记、分流、上报和存档;协助各中队处理重大信访及疑难信访。 执法一队至九队,负责开展对各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各辖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具体负责对各辖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上报需立案处罚的案卷材料进行审核审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和移送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