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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北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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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2/2026-0002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北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02日
标      题: 北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北城街街道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北办字〔2026〕2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02日

北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北城街街道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6-02 发布机构: 北城街道办事处

北城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北城街街道城镇燃气领域

安全生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北办字〔2026〕21号


各村(社区)、各燃气经营单位、各企业:

现将《北城街街道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平市北城街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2日


北城街街道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统一部署,全面压实街道、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聚焦城中村、老旧小区、沿街门店、餐饮商户、居民用户等重点部位,开展全覆盖、无死角、闭环式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北城街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在北城街道全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百日行动。以村、社区、网格为基本单元,采取各企业、餐饮场所、行政村(社区)、分管行业、驻街道站所自查和联合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燃气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全环节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隐患排查,做到底数清、隐患清、责任清、整改清,严厉打击“黑气、黑瓶、黑窝点”,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全面提升辖区本质安全水平。

二、排查时间

2026年5月30日至8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30日—6月30日)。各企业、餐饮场所、行政村、分管行业、驻街道站所对辖区和领域内的燃气相关企业和各类用户进行全面自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推进整改落实。

(二)督查整改阶段(7月1日—7月31日)。由街道城建办、综合行政执法办、街道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科室站所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各行政村(社区)、供气企业、餐饮场所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供气企业、餐饮场所要进行检查全覆盖;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对所包片各村(社区)居民用户的抽查比例不少于10%,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逐一推进整改销号。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1日—8月30日)。在摸透弄清全街道燃气基本情况、隐患整改情况的前提下,再用一个月左右时间,查缺补漏,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切实巩固工作成效。

三、排查范围与重点

(一)用户使用环节:重点排查严禁私拉乱接、擅自改装、拆除、包裹燃气设施。必须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严禁使用不合格热水器、减压阀。应使用金属波纹管,长度≤2米,不穿墙、不穿窗、不私接三通。餐饮场所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紧急切断阀+排风设施,确保正常使用。严禁地下/半地下室、高层建筑使用瓶装液化气,严禁超量存放气瓶。气瓶直立放置、远离热源、通风良好,不卧放、不暴晒、不靠近明火。

(二)燃气经营企业: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未依法取得相关经营、充装许可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定期检验,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未按规定加臭等;瓶装燃气企业未建立气瓶二维码全过程追溯系统,未建立实名制供气台账,未与非居民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等。

(三)气瓶充装运输环节:重点排查气瓶在检验有效期内,无报废、无翻新、无严重锈蚀变形。禁使用非自有瓶、超期瓶、来历不明瓶、报废瓶。严禁私自倒灌、违规存放、违规运输、无资质送气。督促燃气企业落实随瓶安检制度。

(四)液化气销售企业:要对液化二甲醚销售企业强化监督检查,对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产品违规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的生产企业加强监管执法。

(五)燃气安全工程:清理整治违章占压燃气管道,逐一排查燃气场站内储罐、泵、压缩机、管道等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持续加强燃气管网巡线巡查,确保安全施工、安全运行。

(六)“黑气点”: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销售使用“黑气瓶”等行为,严禁为非法违规用户供气,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对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强化执法震慑。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提站位。各行政村(社区)、街道站所、燃气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查严执法。各行政村(社区)、街道联合检查组要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倒逼责任落实。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查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企业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顶格处罚。

(三)提升宣传造氛围。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各村(社区)发挥村(居)委会、网格员基层工作力量,加强入户宣传,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聚焦“瓶改管”“气改电”和燃气安全装置安装宣传。重点帮扶老年人、老旧小区、城中村用户,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