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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陈区镇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6/2020-00015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陈区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0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陈政发〔2020〕95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20 发布机构: 陈区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晋城市、高平市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秋冬季期间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将“面上放开、点上精准、关口内置、闭环管理”的防控工作策略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身体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秋冬季疫情防控意识

各村、各单位要认真汲取近期山东青岛新冠疫情教训,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还存在的境外返高人员带来的输入性风险、人员流动带来的聚集性风险、无症状感染者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等三大风险,坚决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即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家庭的自我管理责任),切实明确“五有三严”具体防控要求(即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储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发热门诊设置管理、严肃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严查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和措施落实“五个到位”情况(即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巩固疫情防控的成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实现实时研判、及时预警,有效防止疫情发生和扩散。坚决守住疫情“防输入、防反弹”底线。

二、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重点工作

(一)村级监测。各村、各企业单位要认真坚持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摸排工作,做到各村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底数清、情况明。对重点地区来高返高、入境人员等,严格按照我镇《关于进一步从严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排查管控的通知》要求进行管控。做好发热、干咳等传染病早期症状的监测。在本地出现新发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后,要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村、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民警等开展逐户排查。对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传染病早期症状的,及时联系转送至市人民医院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病例监测。卫生院要认真落实首诊责任制,对发热门诊接诊的所有发热病例、急性呼吸道感染的病例建议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病例,要及时转院就诊,及时进行报告。

(三)冷链食品监测。镇市场监管所要对从事冷链食品入高、运输、仓储、批发零售各环节的经营者进行排查、登记、备案和建立台账;全面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台账记录等制度。督促蔬菜门市部、超市、饭店等对潮湿阴冷环境和场所进行定期消杀,要对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和定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重点单位监测。中心校、民政办要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落实落细特殊场所的防控措施,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全面实施体温监测和健康监测,观察询问是否有发热、干咳、腹泻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一经发现,及时转送至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并及时向镇疫情防控办报告。

(五)重点场所监测。镇文化站、市场监管所要对卧龙湾、开化寺等旅游景区、超市、图书馆、健身场所、餐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建立并严格执行体温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发热病人,要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科学处置,并联系转送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及时报告镇疫情防控办。

(六)药品销售监测。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对全镇辖区范围内药店开展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药物等药品的销售情况监测。药店要做好每日药品销量纪录,并上报镇市场监管所。严格落实凭处方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购买退烧药物及首诊负责制度、实名登记制度。

三、进一步开展重点机构场所防控督查工作

镇疫情防控办要协同镇中心校、市场监管所、民政办、文化站等相关站所对中小学校、超市、饭店、旅游景点、敬老院、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定期进行督查,查看传染病防控制度、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工作人员健康监测、重点工作场所日常消毒记录、防控物资储备等,查看各村公共场所消毒通风情况,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建筑工地和出租房排查登记和健康监测记录情况。各村要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并对上级推送的涉疫重点人员信息,第一时间做好联系随访和日常监测管理。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常态化防控方案、防护指南、预警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做好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物资到位,责任到位。

(二)加强督导检查。镇疫情防控办要认真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各村、各单位也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限期整改,及时向镇疫情防控办报送疫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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