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高平市陈区镇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6/2022-0000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陈区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09日
标      题: 陈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陈政发〔2021〕8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9日

陈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1-09 发布机构: 陈区镇人民政府

各村、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12月21日省政府部署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部署会议、晋城市和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陈区镇政府决定开展全镇危化和烟花爆竹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31日


陈区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企业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

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孝义市“12•15”非法盗采煤炭资源案件和近期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集中行动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21〕85号)和高平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高应急发〔2021〕234号)要求,深入推进危化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危化、医药和烟花爆竹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晋城市委市政府“十抓安全”的总体要求,以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结合做好岁末年初危化品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过开展危化领域全方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不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持从源头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即将到来的春节、北京冬奥会和全国“两会”等一系列节日和重大重要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相关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决定成立以镇长张彦科为组长,人大主席程永胜为副组长,安监站全体成员及各村村委主任为成员的“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陈区镇安监站,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及相关资料收集、报送等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方式

此次“百日攻坚”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全覆盖检查”的方式进行。排查整治范围为全镇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原烟花爆竹零售等经营场所。

四、排查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以下行为

对企业存在的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等非法违法行为,生产、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的危险化学品;停产停建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建设;违法违规承包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资质挂靠;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危化品储罐、仓库违规超量储存、超品种储存;化学性质禁忌的危化品混存;装置设备延迟检修、未经评估擅自延长检修周期;带病运行、强行生产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严肃整治以下情况

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特殊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未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整治流于形式的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存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实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落实进展缓慢;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不重视、进度缓慢和走过场;重大事故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挂牌督办、期限整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性任务等情况进行严肃整治。

(三)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

重点检查危化品三年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情况,是否对照工作任务制定有问题隐患和整改清单;安全机构设置与重要岗位人员学历专业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投用情况;工艺、仪表、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不安全状态;是否存在气体检测报警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故障或擅自摘除;危险化学品销售是否进行资质审验;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是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物资和企业抢险队伍等应急准备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

(四)原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

重点检查原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场所是否存在非法违法储存、经营传统烟花爆竹和“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及“电子烟花”等新型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

重点排查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营业范围、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非化工企业,尤其是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的企业;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等,非法违法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场所和个人;利用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非法违法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场所和个人。

五、工作总体安排

此次“百日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10日底前)

各村、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实施方案;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为“百日攻坚”行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鼓励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主动举报危化行业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相关线索(举报电话:5861500),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助推全市危化行业安全发展。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2年1月20日前)

各企业要不断强化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通过扎实开展“百日攻坚” 行动,对本企业的每个单元、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逐条逐项自查自改。

(三)全面排查检查阶段(2022年1月20日-3月底)

安监站对监管的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原2020年监管的烟花爆竹零售企业进行100%全覆盖检查。对非法违法小化工开展排查打击。按照“边排查、边整治、边打击”的要求,坚持排查与整治并重,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坚决紧抓不放、一盯到底,确保问题隐患全部按期整改到位。切实提升全镇危化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视,周密部署。各村、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切实做到主要负责人全面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力求“百日攻坚”见实效。

(二)深入排查,严格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村要采取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辖区内相关危化品等企业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尤其要加大对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和原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的排查力度。严肃整治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上限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酌情减轻处罚,对应发现未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罚严格处罚。同时要发动群众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确保“百日攻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