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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陈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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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6/2023-0004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陈区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6日
标      题: 陈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区镇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行动
发文字号: 陈政发〔2023〕1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6日

陈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区镇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行动

发布日期: 2023-03-16 发布机构: 陈区镇人民政府

陈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陈区镇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行动


陈政发〔2023〕12号


各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晋城市、高平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深刻汲取兰花集团莒山煤矿“1·27”透水事故教训,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合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实际,制定了《陈区镇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陈区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陈区镇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安全风险隐患

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兰花集团莒山煤矿“1·27”透水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坚决扭转安全工作被动局面,我镇决定在全镇立即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十抓安全”总体要求,深刻汲取兰花集团莒山煤矿“1·27”透水事故教训,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和安全生产“三大战役”工作成果,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采矿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为全方位推动陈区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非法违法采矿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压实镇村监管责任,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和执法监管“宽松软”问题;保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高压态势,健全矿产资源“全链条”监管机制,构建各级分工合理、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坚决杜绝因非法违法采矿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矿产资源开发和安全生产秩序持续稳定向好。

三、组织领导

(一)镇级领导机构

组    长:张彦科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李广亮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  组  长:程永胜  镇人大主席

            姬庆玲  主任科员

            王  栋  镇党委副书记

            李海丰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宏宇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卫江荣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  琪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  晶  副镇长

            贾鑫欣  副镇长

            陈  彬  派出所所长

            邵文忠  国土所所长

成   员:宋松泽 (土地员)

            王  菲 (土地员)

            国土所全部成员

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所,主任由镇自然资源所所长邵文忠兼任,副主任由镇自然资源所副所长任鹏担任。

(二)村级领导机构

各村设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两委干部任成员,统筹本辖区非法违法采矿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

四、重点工作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村是本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责任主体,支部书记总负责,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切实抓好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强化提升基层巡查检查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村级第一发现人和前沿阵地作用。

(二)保持高压态势。在常态化严查严处“六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基础上,对以环境治理、矿山修复、土地整理、工程施工以及设施农用地等名义非法采矿牟利行为要重点排查,对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以“零容忍”态度遏制新增问题发生。

(三)坚决隐患“清零”。对前期排查发现的历史废弃(关闭)矿井、私挖滥采点、有证矿山等重点监管对象和地区,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确保风险隐患消除到位,防止非法违法采矿“死灰复燃”。

(四)健全监管机制。各村工作专班要做好统筹协调,将非法违法采矿“百日攻坚”行动与非法违法采矿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有机衔接、共同推进,对重点区域实施常态化监管。同时,加大开采机械、存储、运输、销售等各环节源头管控,形成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强大合力。

(五)充分发动群众。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做到应奖尽奖、足额兑现,营造群防群治良好氛围。

(六)强化协调配合。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和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等行为。同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主体责任。

五、工作安排

非法违法采矿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自2023年2月10日起至5月30日结束,按照有关工作要求,采取排查整治、督导检查、总结验收同步开展方式进行,在全面总结行动成果基础上,相关工作进行常态化开展。

(一)立即安排部署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全国两会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意义,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实施,确保工作落细落实。

(二)深入排查整治

各村要综合运用“人防+技防”手段,对辖区内历史废弃(关闭)矿井、私挖滥采点、有证矿山等重点监管对象,以及非法违法采矿易发、频发重点区域开展动态巡查和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非法违法采矿问题要立行立改,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按要求查处整改到位。对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强化督导检查

镇领导小组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所、派出所成立督导组,对全镇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排查不认真、应发现未发现、整治整改不到位、举报线索不受理或不核实,甚至隐瞒不报、包庇纵容、弄虚作假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全面总结验收

各村配合对本辖区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结合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典型案例,每周五前报送排查台账,2023年5月25日前报送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五)巩固行动成果

镇村两级持续做好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及时强弱项补短板,促进专项行动成果提质增效。不断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日常巡查检查,同时发现问题即报即改,努力实现全镇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长效常治。


附件:陈区镇非法采矿排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