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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陈区镇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6/2023-0004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陈区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6日
标      题: 陈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区镇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行动
发文字号: 陈政发〔2023〕1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6日

陈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区镇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行动

发布日期: 2023-03-16 发布机构: 陈区镇人民政府

陈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陈区镇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行动


陈政发〔2023〕12号


各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晋城市、高平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深刻汲取兰花集团莒山煤矿“1·27”透水事故教训,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合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实际,制定了《陈区镇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陈区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陈区镇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安全风险隐患

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兰花集团莒山煤矿“1·27”透水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坚决扭转安全工作被动局面,我镇决定在全镇立即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十抓安全”总体要求,深刻汲取兰花集团莒山煤矿“1·27”透水事故教训,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和安全生产“三大战役”工作成果,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采矿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为全方位推动陈区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非法违法采矿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压实镇村监管责任,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和执法监管“宽松软”问题;保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高压态势,健全矿产资源“全链条”监管机制,构建各级分工合理、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坚决杜绝因非法违法采矿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矿产资源开发和安全生产秩序持续稳定向好。

三、组织领导

(一)镇级领导机构

组    长:张彦科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李广亮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  组  长:程永胜  镇人大主席

            姬庆玲  主任科员

            王  栋  镇党委副书记

            李海丰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宏宇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卫江荣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  琪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  晶  副镇长

            贾鑫欣  副镇长

            陈  彬  派出所所长

            邵文忠  国土所所长

成   员:宋松泽 (土地员)

            王  菲 (土地员)

            国土所全部成员

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所,主任由镇自然资源所所长邵文忠兼任,副主任由镇自然资源所副所长任鹏担任。

(二)村级领导机构

各村设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两委干部任成员,统筹本辖区非法违法采矿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

四、重点工作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村是本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责任主体,支部书记总负责,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切实抓好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强化提升基层巡查检查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村级第一发现人和前沿阵地作用。

(二)保持高压态势。在常态化严查严处“六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基础上,对以环境治理、矿山修复、土地整理、工程施工以及设施农用地等名义非法采矿牟利行为要重点排查,对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以“零容忍”态度遏制新增问题发生。

(三)坚决隐患“清零”。对前期排查发现的历史废弃(关闭)矿井、私挖滥采点、有证矿山等重点监管对象和地区,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确保风险隐患消除到位,防止非法违法采矿“死灰复燃”。

(四)健全监管机制。各村工作专班要做好统筹协调,将非法违法采矿“百日攻坚”行动与非法违法采矿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有机衔接、共同推进,对重点区域实施常态化监管。同时,加大开采机械、存储、运输、销售等各环节源头管控,形成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强大合力。

(五)充分发动群众。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做到应奖尽奖、足额兑现,营造群防群治良好氛围。

(六)强化协调配合。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和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等行为。同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主体责任。

五、工作安排

非法违法采矿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自2023年2月10日起至5月30日结束,按照有关工作要求,采取排查整治、督导检查、总结验收同步开展方式进行,在全面总结行动成果基础上,相关工作进行常态化开展。

(一)立即安排部署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全国“两会”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意义,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实施,确保工作落细落实。

(二)深入排查整治

各村要综合运用“人防+技防”手段,对辖区内历史废弃(关闭)矿井、私挖滥采点、有证矿山等重点监管对象,以及非法违法采矿易发、频发重点区域开展动态巡查和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非法违法采矿问题要立行立改,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按要求查处整改到位。对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强化督导检查

镇领导小组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所、派出所成立督导组,对全镇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排查不认真、应发现未发现、整治整改不到位、举报线索不受理或不核实,甚至隐瞒不报、包庇纵容、弄虚作假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全面总结验收

各村配合对本辖区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结合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典型案例,每周五前报送排查台账,2023年5月25日前报送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五)巩固行动成果

镇村两级持续做好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及时强弱项补短板,促进专项行动成果提质增效。不断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日常巡查检查,同时发现问题即报即改,努力实现全镇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长效常治。


附件:陈区镇非法采矿排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