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
对2022年企业类市场主体奖补名单的公示
根据《高平市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实施意见》(高发〔2022〕19号)和《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高政办发〔2022〕21号)要求,按照乡镇初审、行业部门审定的程序和“成熟一批,兑现一批”的原则,现对符合奖补条件的一批企业类市场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高平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356-5686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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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高平市政务服务中心5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