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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东城办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0/2024-0005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06日
标      题: 东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关于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对“救灾款物发放”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东办发〔2024〕3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6日

东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关于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对“救灾款物发放”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8-06 发布机构: 东城街道办事处

各村(社区):

现将《关于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对“救灾款物发放”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晋城市应急管理局、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对“救灾款物发放”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决定在街道辖区内开展“救灾款物发放”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聚焦全辖区“救灾款物发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重点整治,维护受灾群众切身利益,切实提升受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整治重点

主要对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由应急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下拨的中央、省级、晋城市级、高平市本级救灾资金发放中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

(一)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各村(社区)要聚焦责任落实,着力推动解决贯彻执行救助政策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资金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日常监管敷衍塞责,受理群众申请推三阻四,解读政策有偏差等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户报、村评、乡审定”等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流程不规范问题;对群众反映举报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二)政策落实不精准问题。各村(社区)要聚焦政策落实,着力推动解决实施自然灾害救助制度过程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重材料审核、轻入户核查;审核走形式、公示走过场;导致该享受的未享受、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以及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等问题。

(三)款物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各村(社区)要聚焦款物管理,着力推动解决在救助资金申报、审核等关键程序把关不严、缺少环节,有制度不落实或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信息不公开不透明,资金管理混乱、违规调剂使用、救助台账不健全、资金沉淀滞留等问题。

(四)工作作风和腐败问题。各村(社区)要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救灾款物发放过程中存在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滞留克扣、截留挪用、吃拿卡要、骗取套取、贪污侵占等问题。

三、工作举措及进度安排

重点整治工作从2024年5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前)。各村(社区)要结合具体情况,明确整治任务、整治举措,细化工作安排,对照4个方面的整治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比对数据、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对2021年以来向受灾群众发放的救灾款物逐一对照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边查边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底前)。各村(社区)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巡视巡察审计反馈的问题、上级督查抽查交办的问题进行整改。各村(社区)对涉及救灾款物发放的群众进行全覆盖检查;街道办事处将通过成立专项检查组等方式对涉及救灾款物发放的村(社区)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落实。

(三)提升巩固阶段(10月底前)。对整治工作中发现制度管理方面的短板和漏洞,要健全制度机制,完善管理体系。对款物发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挖掘提炼推广,提升救灾款物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发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群众所感所获检验整治效果。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重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救灾款物发放”突出问题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链条,靶向发力、标本兼治,分阶段集中突破,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决压实整治责任。重点整治工作在我处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成立重点整治领导组,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各村(社区)要坚决扛起整治工作主体责任,把重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有效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审定实施方案,认真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全程监督确保质效。各村(社区)要加强与专项检查组的沟通协调,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要综合运用信息互通、成果共享、通报反馈等措施,对“救灾款物发放”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要突出“实”字,做到问题要实、措施要实、整改要实,既要通过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整改落实等措施,精准解决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又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更要通过重点整治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显著成效。

根据工作安排,各村(社区)5月26日前,要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和附件2的内容;每月26日前上报本月整治工作进展小结以及附件2的内容,工作总结中要包括主要做法、经验成效、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