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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神农镇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5/2023-0009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神农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标      题: 神农镇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神政发〔2023〕1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神农镇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10 发布机构: 神农镇人民政府

神农镇人民政府

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工作的

通  知


神政发〔2023〕11号


各行政村、各相关企业:

为深刻吸取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着火事故、临汾市蔺鑫煤焦化公司“2·2”窒息事故以及晋城市莒山煤矿“1·27”透水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1月30日晋城市安全生产工作警示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相关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危险化学品“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专项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  晓   党委书记

        郭学滨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崔书忠   人大主席

        王  飞   副书记

        冯胜利   主任科员

        邵晋刚   主任科员

        刘永锋   武装部长

        刘香珍   组织委员

        郎璐萍   纪委书记

        申群山   副镇长

        张雅倩   宣传委员

        李  芳   副镇长

        许伟宇   副镇长

        申贵忠   主任科员

        苏志芳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  燕   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站站长

成  员:邵  峰   派出所所长

        任建勇   国土所所长

        毕书亮   镇卫生院院长

        赵  栋   镇供电所所长

        王  健   镇教办主任

        秦维清   三甲市场监管所所长

        杨  秦   长焰煤层气神农服务中心站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市级抽查检查工作。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方式

此次“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自改,镇村全覆盖检查”的方式进行。排查整治范围为全镇危化品经营单位。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重点打击以下行为:

对企业存在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超核定能力,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迟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严肃整治以下情况:

对企业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特殊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落实进展缓慢,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限期整改,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不重视、进度缓慢和走过场,安全生产虚假培训、使用假证、无证上岗,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本行业“三个行动”重点任务要求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肃整治。

(三)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1.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培训,监护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对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的修订,特殊作业安全交底、风险辨识以及现场安全措施确认落实等环节,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所需的连续监测、全程监控等设备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2.排查“反三违”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反三违”工作制度,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置并留有记录。在违章指挥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安排无证人员上岗,安排员工在没有安全措施保障下进行作业,强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开展作业,强令员工盲目施救等行为;在违章作业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忽视安全、忽视警示,员工是否持证上岗作业,是否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在违反劳动纪律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离职守,不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工作纪律等行为。

3.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线上线下履职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阀、切断阀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且正常投运,可燃有毒气体检测装置及防爆电器、安全仪表系统的配置和选型是否符合规范,监测指标超量程、报警等情况是否及时处置。

四、工作总体安排

本次“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月20日)

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不断强化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通过扎实开展“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重点围绕“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反三违”、“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等方面制定自查方案。各相关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企业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指导,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深入现场开展1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管领导每周至少开展2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于2月17日前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自查情况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镇政府安监站处,构成“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同时将自查情况抄报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20日至3月1日)

镇政府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治、边打击”的要求,坚持排查与整治并重,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要一盯到底,紧抓不放,确保全部问题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凡涉及到违反法律法规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处,通过严查严处,切实提升全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督查检查阶段(2月20日至5月30日)。

涉及危化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为确保“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取得实效,要求:

1.镇政府要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逐一进行检查,做到100%全覆盖。

2.镇安监站分管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检查表详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及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落实,牵头组织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必须对标对表落实工作任务、必须突出督查检查重点,尤其要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确保“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检查。要对隐患采取零容忍态度,全面排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对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进行曝光;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要严格执法处罚,并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试行)》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记分。

(三)强化措施保障。要严格落实“1235”工作机制,并将整改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规违章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问责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出台一批制度成果等“八个一批”作为评价行动效果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推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取得实效。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启动责任追溯机制。

附件1.高平市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督查检查表.docx

附件2.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八个一批”情况报表.docx


神农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