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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神农镇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5/2023-0010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神农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标      题: 神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神农镇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神政发〔2023〕2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神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神农镇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10 发布机构: 神农镇人民政府

神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神农镇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神政发〔2023〕20号


各行政村、各职能单位、燃气企业:

  现将《神农镇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神农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    


神农镇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深刻汲取兰花集团莒山煤矿“1·27”透水事故教训,根据《高平市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高市燃安专〔2023〕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十抓安全”总体要求,深刻汲取兰花集团莒山煤矿“1·27”透水事故教训,进一步巩固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和安全生产“三大战役”(以下简称“三个行动”)工作成果,聚焦城镇燃气领域,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活动,坚决治理“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为我镇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根据“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工作要求,成立神农镇城镇燃气专项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市场监管所、镇安监站、镇行政执法队、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实,统筹推进本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

镇专项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的督查检查、信息报送、考评通报等工作。各村、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负责涉及本村本行业领域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计汇总报送等工作。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严厉打击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

2.严厉打击迟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3.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4.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

5.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6.严厉打击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的行为;

7.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8.严肃整治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气的行为;

9.严肃整治安全生产虚假培训、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

10.严肃整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

11.严肃整治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

12.严肃查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3.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本行业“三个行动”重点任务要求,及时开展工作“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做好各项工作巩固提升。

(二)专项内容

燃气经营、运输、充装等环节:

1.严肃整治应急处理机制不完善、流于形式,未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的行为;

2.严肃整治未进行定期入户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并建立台账的行为;

3.严肃整治未对燃气管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行为;

4.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运输、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充装非法气瓶等行为;

5.严肃整治瓶装燃气企业未建立气瓶二维码全过程追溯系统,未建立实名制供气台账,未与非居民用户签订供气合同的行为。

燃气使用环节:

6.严肃整治管道燃气居民用户未落实“三项强制措施”的行为;

7.严肃整治瓶装燃气用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调压器,使用非法气瓶,用气场所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行为;

8.严肃整治燃气用户使用的灶具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行为;

9.严肃整治餐饮等场所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安装家用报警器、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不符合《晋城市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装使用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在室内用餐区域直接使用燃气加热和放置气瓶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全镇“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从即日起至5月30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自纠、部门检查抽查的形式同步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企业要按照排查整治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1.各企业要结合实际,于3月8日前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对本企业每个单元、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开展1次全面自查自纠,3月10日前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自查情况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神农镇城镇燃气专项领导组。

2.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周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代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员工通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属地监管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代会报告,并由上一级公司及监管部门双挂牌督办。

3.各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指导,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深入现场开展1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管领导每周至少开展2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主体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至少开展1轮全覆盖安全检查,主体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至少深入下属企业开展1次安全检查指导工作。

(二)部门检查抽查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聚焦整治内容,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对燃气相关企业和各类用户进行检查抽查。

1.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省市主要领导批示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本方案要求、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列表明确排查整治和督查检查重点内容。

2.各村、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领导干部每周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3.各村要组织检查组深入村内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对本级监管企业要完成100%全覆盖检查。对于排查发现的不放心企业、部位和环节,要坚决停下来,必要时安排专人盯守,确保不发生事故。

4.按照全镇工作安排,对上述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综合采取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复查验收等办法,狠抓隐患闭环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清单,按时完成整改、销号清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设水平。各村、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组织领导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各村、各相关单位既要密切配合,又要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方案、责任、措施、时限,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件、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曝光。运用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

(三)强化措施保障。要严格落实“1235”工作机制,并将整改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规违章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问责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出台一批制度成果等“八个一批”作为评价行动效果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四)强化追责问责。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过程中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监管执法不严格的一律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刻意回避隐瞒事故隐患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并严格落实一律停产整顿、一律关闭取缔、一律上限处罚、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

(五)加强信息报送。燃气企业于2023年3月8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报镇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各村和各企业每周四上午报送每周工作开展情况;5月23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

附件1.神农镇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docx

附件2.高平市燃气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八个一批”情况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