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45/2026-00001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高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高气办函〔2026〕1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1月01日 |
高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高气办函〔2026〕1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晋市生态环保委办函〔2026〕1号)要求,决定自2026年1月1日12时00分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接到通知后迅速将此次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预警发布和响应情况、企业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减排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于2026年1月9日前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gphbdqk@163.com)。
高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