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关于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落实安全责任的
通 知
高环字〔2021〕28号
各股(室)、分队、站: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压实安全管理和监管责任,按照机构改革中“三定方案”对各股(室)、分队职责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安全工作领导组,各局领导和各股(室)、分队、站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和监管工作,确保全局安全形势稳定,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切实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局领导和各股(室)、分队、站的安全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张小军: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郭家武: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秦惠民:党组成员、副局长
原宇翔: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 峰:党组成员、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王丽霞:主任科员
成 员:王艳丽 韦保明 李 彤 段 燕 常晋文
李 鹏 常宇声 吕静波 李玉峰 崔 忠
陈三荣 宋 帆 刘炫邑
安全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股,负责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
四、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一)局领导职责分工:组长对全局安全工作负总责;副组长按局领导的职责分工,对分管的股(室)、分队、站所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股(室)、分队、站职责分工:
1.综合股:负责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医疗放射性设备环境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本股的防火、防盗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2.办公室:负责全局防火、防盗、网络等安全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全局会议室、厨房、车库、车辆、用电和办公室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3.大气股:负责固废、危废的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的环境安全监管;负责本股的防火、防盗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4.政策法规股:负责本股的防火、防盗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5.一分队: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环境安全监管;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安全监管;负责我局森林防火包片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本分队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6.二分队: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环境安全监管;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安全监管;负责粮食食品方面的安全监管;负责本分队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7.其他分队:负责各辖区内工业企业环境安全监管;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安全监管;负责本分队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8.高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突发环境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安全监管;负责本站实验室、库房和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