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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关于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落实安全责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1-12 发布机构: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关于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落实安全责任的

通  知


高环字〔2021〕28号


各股(室)、分队、站: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压实安全管理和监管责任,按照机构改革中“三定方案”对各股(室)、分队职责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安全工作领导组,各局领导和各股(室)、分队、站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和监管工作,确保全局安全形势稳定,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切实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局领导和各股(室)、分队、站的安全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张小军: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郭家武: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秦惠民:党组成员、副局长

         原宇翔: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  峰:党组成员、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王丽霞:主任科员

成  员:王艳丽  韦保明  李  彤  段  燕  常晋文

        李  鹏  常宇声  吕静波  李玉峰  崔  忠

        陈三荣  宋  帆  刘炫邑

安全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股,负责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

四、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一)局领导职责分工:组长对全局安全工作负总责;副组长按局领导的职责分工,对分管的股(室)、分队、站所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股(室)、分队、站职责分工:

1.综合股:负责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医疗放射性设备环境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本股的防火、防盗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2.办公室:负责全局防火、防盗、网络等安全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全局会议室、厨房、车库、车辆、用电和办公室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3.大气股:负责固废、危废的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的环境安全监管;负责本股的防火、防盗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4.政策法规股:负责本股的防火、防盗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5.一分队: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环境安全监管;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安全监管;负责我局森林防火包片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本分队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6.二分队: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环境安全监管;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安全监管;负责粮食食品方面的安全监管;负责本分队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7.其他分队:负责各辖区内工业企业环境安全监管;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安全监管;负责本分队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8.高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突发环境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安全监管;负责本站实验室、库房和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