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关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机构名单的
公 示
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环监测函〔2020〕119号)和《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质量管理的通知》(晋市环函〔2020〕368号)要求,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机构须实行备案管理。2023年1月29日,我局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人员对山西绿云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备案资料及基础能力建设进行了现场核查,山西绿云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基本符合备案条件,予以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附件1.第三方运营机构名单
附件2.承诺书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2023年2月9日
附件1
第三方运营机构名单
第三方运营机构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山西绿云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山西省晋城市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原街二圣头社区北东门楼右侧1排3号 |
李琴 |
13633569768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