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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关于市政协第七届二次会议第16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2-08 发布机构: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关于市政协第七届二次会议

第162号提案的答复


高环字〔2022〕72号

尊敬的乔芳委员: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您的建议对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高水平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煤化工、煤矿等涉水企业废水排放的监管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管控入河排污口

目前我市已备案47个入河排污口,其中有27个煤矿入河排污口。我局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严防汛期涉水企业利用雨水口偷排工业废水,严禁工业废水和雨水混合直排入河。并坚决取缔非法排污口,对超标排污行为严查重处。

二、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监测

我局安排监测人员每月对全市47个入河排污口水质进行采样分析,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三、严厉打击非法排污

我局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设施运行情况开展认真检查;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内的重点排水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控装置运行与数据真实性、事故池清空状态等进行认真排查,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排放。加大汛期对涉水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建立汛期执法检查台账,严厉打击利用汛期偷排工业废水的行为。督促涉水企业全面清空应急事故池,清除厂区面源污染。重点对煤化工、煤矿等涉水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利用汛期偷排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今年立案处罚2家废水超标排放煤矿企业,共计114万元。

四、持续开展河道清理工作

我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已对影响河流水质的淤泥采取清淤措施,对河道及两侧的水生植物残体、漂浮物、垃圾等集中打捞,对重点湖库藻类进行拦截清理。切实解决“四乱”问题,针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应改尽改、能改速改、立行立改,推动河湖管理提档升级。

五、加强宣传引导

我局在丹河源头设置了“关于加强丹河水质保护的公告牌”,并在周边村庄张贴加强丹河水质保护的公告。要求严禁垃圾杂物随意倾倒入河,严禁在河道边洗衣、放牧。要求养殖场对粪污进行及时收集、贮存、处理利用,切实做到防雨、防渗、防溢流,禁止将粪污排入河道内。同时倡议河岸两侧的农田使用生态种植法种植,减少农药、化肥用量。

2022年1-9月份高平市国考牛村断面均值为Ⅲ类,国考赵庄断面均值为Ⅱ类。2022年1-8月份市考河西断面均值为Ⅲ类,9月份数据尚未公布。劣Ⅴ类比例为0%,达到或者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今后,我局将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能,加大对全市涉水企业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煤化工、煤矿等重点涉水企业废水排放的执法检查,确保我市水质稳定、水环境安全。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

此致

敬礼

领导签字:

承办人员:李  彤

联系电话:522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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