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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关于市人大第七届五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12-07 发布机构: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市人大第七届五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高环字〔2023〕112号 


尊敬的王芳代表: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减少安全环保检查频次的建议”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您所建议的减少安全环保检查频次,对提高我市执法队伍的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水平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基本情况

目前,生态环境检查主要包括三类,分别是:上级部门直接派驻人员检查、上级部门下派任务及本级部门检查。

上级部门直接派驻检查人员的执法检查主要是: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帮扶(每15天1轮次不间断开展)、省厅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证证后检查、“利剑斩污”驻市检查、晋城市各县区交叉检查。

由上级部门下派任务,县级执法人员开展的执法检查主要是:冬季空气质量保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涉VOCs企业专项检查、普速铁路及郑太高铁周边企业执法检查、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生态环境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安全检查、危险废物领域隐患排查。

由本级部门开展的检查主要是:“双随机”执法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邀请专家赴企业开展指导帮扶、群众举报核查。

二、优化方式

为减少对企业的打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今后本级部门开展的检查,将从以下4方面进行优化:一是加强非现场监管。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前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查阅、企业空气微型站数据对比、TSP数据核查、用电监管数据查询、门禁及视频监控数据调取等线上执法,精准定位问题,与线下执法检查相结合,提高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从而减少企业被监管执法部门检查的频次,降低对企业生产的影响。二是合理制定执法计划。每周对本周的执法检查制定执法计划,除上级安排的突查、暗查、夜查等临时执法检查任务外,其他执法检查均按照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得出现“计划外执法”。三是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联合市监、交通、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

抽查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适度整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2023年已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山西怡景环境监测公司、晋城鑫芾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水投碧源有限公司3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四是落实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自2019年我市已制定《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按年度动态更新数据,2023年正面清单内企业25家,在日常的检查中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针对已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采取非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执法与指导,减少检查频次;针对未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保证执法检查的效果。按照统一监管标准与差异化监管措施相结合原则,鼓励企业自主守法、落实主体责任。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

此致

敬礼

承办人员:李 彤

联系电话:522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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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