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
第TA0109号提案的答复
高环字〔2024〕113号
尊敬的赵雪委员: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分发挥农村污水蕴含氮、磷营养元素和水资源的价值,以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为导向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和“按照经济可行原则,推进农村污水生态与简便处理”,此建议涉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问题,关乎我市今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原则和技术路线。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晋环发〔2024〕6号)精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已纳入“千万工程”范畴,我市后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将由“千万工程”牵头部门组织一体谋划、一体实施,生态环境部门正在积极指导、配合其落实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中提出的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采取非工程措施实现农村污水有效管控等最新政策要求,特别是对照国家技术指南,认真探索符合高平实际的(比如夏季水肥土地利用、冬季分片区收集转运)资源化利用和污水管控模式。
二、关于“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运维管理制度”,此建议涉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问题。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晋环发〔2023〕5号)和高平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精神,我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由水务部门按照农村水务一体化管理原则统筹建立管理制度体系进行管理,具体运维工作由国投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已建成投运的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组织开展定期巡查、出水水质监测、监督达标排放情况、进行运行成效评估等工作。目前,水务部门已制定相关制度体系初稿,正在修改完善;国投水务公司在接管运维方面已完成各设施的现状调查、费用测算、债务核查等工作,正在申请财政资金加以落实;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的出水水质监测、达标排放监督等工作正常开展,水质每半年监测一次、达标排放监督已纳入生态环境日常执法工作予以落实。下一步,我们将配合水务部门加快推进农村水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度和国投水务公司统一接管运维工作进度。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
此致
敬礼
承办人员:李 彤
联系电话:5224150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