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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TA01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9-15 发布机构: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

第TA0124号提案的答复

高环字〔2024〕116号


尊敬的李政通委员: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规划,建设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

1.“制定梯次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方案,规划建设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方面,我市已于2021年12月制定并印发《高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高政办发〔2021〕41号),该《规划》以2019年为基准年,将全市304个行政村中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260个村全部纳入规划范围,近期规划至2020年,治理29个村,中期规划至2025年,治理206个村,远期规划至2030年,治理25个村。目前,《规划》正在有序实施,规划范围内的260个村有140个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剩余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加强乡镇政府驻地、集镇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我市15个乡镇(街道)的驻地和集镇生活污水全部完成治理,其中5个乡镇(东城办、南城办、北城办、神农镇、三甲镇)的污水通过纳管方式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其他10个乡镇各建有乡镇污水处理站一座,收集处理乡镇驻地村、集镇和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

3.“因地制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指导农户循环利用、合理排放”方面,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根据村庄的人口数量、地形地貌、环境敏感程度等情况,将规划范围内的260个村分为纳管型村、集中型村和分散型村三类,其中纳管型村41个,污水通过管网收集后接入周边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集中型村203个,污水通过新建场站进行集中处理,分散型村16个,污水在三格化粪池处理粪污的基础上采用生态净化槽进一步处理或山地、林地消纳吸收。目前在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均落实了因地制宜理念,比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的80个村,有47个村建站、29个村纳管、4个村资源化利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探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中提出的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采取非工程措施实现农村污水有效管控等最新。

二、关于“完善标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问题

1.“制定(或修订)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方面,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8〕1083号)规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由省(区、市)依法按程序组织制定和公布实施。《山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T729-2019)已于2019年11月1日经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并同步实施。

2.“乡镇政府驻地和规模建制镇处理生活污水设施,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规定要求;农户聚集点或散居地生活污水排放不作硬性标准规定”方面,根据我省相关地方标准,排水小于500m/d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山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T729-2019),排水大于500m/d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我市7座设计处理能力大于500m/d的乡镇污水处理厂(马村、河西、野川、寺庄、北诗、建宁、米山)执行综合排放标准;3座设计处理能力小于500m/d的乡镇污水处理站(石末、陈区、原村)和全部农村污水处理站执行农村污水排放标准。

三、关于“提升能力,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执法监测”问题

1.“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工作”方面,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晋环发〔2023〕5号)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已建成投运的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组织开展定期巡查、出水水质监测、监督达标排放情况、进行运行成效评估等工作。目前,上述工作均正常开展,巡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水质每半年监测一次,达标排放监督已纳入生态环境日常执法工作予以落实。

2.“提高服务意识,打造几个有效处理和利用生活污水示范地点”方面,目前,我局组织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建设了34座贴合农村实际的微生态滤床工艺污水处理场站、部分村建设了71个小型污水净化槽处理设施,这些都是因地制宜选择农村污水处理工艺的典型案例;同时,我局还在全市范围内筛选了河西镇北岭村、司家川村和野川镇大西沟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都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也可以成为其他乡镇和村庄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效仿对象。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管控模式,指导各乡镇和村庄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

此致

敬礼

承办人员:李  彤

联系电话:522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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