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高平市城市管理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13/2021-0003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高平市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22日
标      题: 高平市城市管理局 高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规范市区车辆停放秩序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2日

高平市城市管理局 高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规范市区车辆停放秩序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1-01-22 发布机构: 高平市城市管理局

高平市城市管理局

高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规范市区车辆停放秩序的

通  告

  为加强市区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市容整洁有序、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现就规范市区车辆停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按照已划定的停车位停泊车辆,顺位停放,不得超出停车泊位、跨骑停车泊位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道、公共通道、广场、绿化带停放。

  二、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反光锥、地锁等障碍物占据公共停车泊位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的行为;严禁私自设置、施划、损毁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三、将采取电子抓拍、现场拍照贴单等方式,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政府机关、企事业部门工作人员违法乱停的,将依法处罚并函告其所在单位。

  六、在市区违法停放车辆的行为,将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曝光。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高平市城市管理局    

高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