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13/2024-00127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28日 |
标 题: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
发文字号: | 晋建管规字〔2022〕236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28日 |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印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要求,本《裁量基准》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相关裁量基准自本《裁量基准》实施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