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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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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6-03-25 发布机构: 高平市城市管理局

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高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从即日起我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投诉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

无管辖权实施异地执法,或未经批准擅自跨区域开展执法活动;以打击违法犯罪为名,行地方保护、利益输送之实;对依法应当由其他地区管辖的案件,违法插手或干预。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

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将行政执法与部门利益、人员绩效挂钩;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以罚代管、以罚代改;利用执法权吃拿卡要、索要财物,或以执法为名收取“好处费”“协调费”。

(三)乱收费问题

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将职责内工作转为有偿服务,或借行政检查、评估、验收等名义违规收费;利用行政权力或影响力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

(四)乱罚款问题

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处罚;无处罚依据,擅自设立处罚项目;滥用自由裁量权,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对轻微违法行为未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即作出处罚。

(五)乱检查问题

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检查、频繁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检查无计划、无审批、无依据开展检查;检查不透明、不规范,不亮证、不告知、不记录。

(六)乱查封问题

无法律依据或未经法定程序查封、扣押、冻结财物;超范围、超时限、超标的查封,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查代管、以封牟利,变相限制市场主体正常活动。

二、不予受理范围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职责的;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  

(四)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举报方式及要求:

(一)举报电话:0356—5231121 2266816   

(二)电子邮箱:1816164814@qq.com

(三)“码上反映”居民上报。打开微信扫描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问题描述、联系方式,上传相关照片,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高平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