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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城市管理局

高平市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20-10-29 发布机构: 高平市城市管理局

高平市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公开、安全保密、精神文明、社会综治、信访维稳、文书档案、后勤保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督查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全局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员管理教育和党员发展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人事劳资工作。承办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调配、考核、任免、培训及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人才培养,选拔和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城市管理的对外宣传工作,发展本单位门户网站、公众号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负责财务工作和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系统内行业统计工作。

二、规划监察管理股

负责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监察工作及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对违反城市规划用地的违法建设工程依法进行查处。对规划区内的新建、在建的各类工程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搭建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监督管理。

三、市容环卫管理股

负责城市建筑风貌的更新与管控工作。负责城市公共空间及“城市家具”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楼宇景观亮化管理工作。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策划道路扬尘,城市清洁等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城市广告牌、城市公厕日常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

四、城市公用事业管理股

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燃气管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日常运营的监督、安全管理工作,以及上述城市公用运营企业的运行管理、安全监督管理。

五、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股(法制股)

组织全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工作。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承办全局的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办理工作。负责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装备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全市数字化管理工作。对我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督察办理。指导“一城五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与行政处罚权实施相关的协调工作。负责查处、纠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依法行使与城市管理相关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违法违规案件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