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管道煤层气居民用户
终端销售价格和建立居民用气阶梯气价制度的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拟开展高平市管道煤层气居民用户终端销售价格和建立居民用气阶梯气价制度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充分听取相关利益群体意见建议,全面排查评估该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平稳落地,现将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事项概况
(一)评估事项:高平市管道煤层气居民用户终端销售价格和建立居民用气阶梯气价制度事项
(二)评估主体:高平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三)实施范围:高平市域范围内的管道煤层气居民用户
(四)分类用气适用范围:
1.居民用气。居民生活用气(含居民独立采暖)。
2.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学校教学含幼儿园)和学生生活用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养老敬老等社会福利机构生活用气,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非经营性用气,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等用气,部队生活用气。
(五)管道煤层气居民用户终端销售价格
1.居民用气价格
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1.90元/立方米,即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基础气价。
2.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气价格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2.09元/立方米。
(六)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1.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用气分档气量和气价
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设置为三档,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第一档用气量为每户每年360立方米(含360立方米)以下,执行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即1.90元/立方米;
第二档用气量为每户每年360-450立方米(含450立方米),气价执行为2.28元/立方米;
第三档用气量基数为每户每年450立方米以上,气价执行为2.85元/立方米。
2.居民独立取暖用气量气价
居民独立取暖气量设置为二档,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供暖季为2400立方米(含2400立方米)以下,执行气价为1.90元/立方米;
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供暖季为2400立方米以上,执行气价为2.28元/立方米。
(七)优惠政策
1.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各城燃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超出4口人的家庭,可持房产证、户口本、民用煤气使用证到各城燃企业营业网点申报,经核实确认后,每增加1人可申请一、二档每月各增加7立方米气量基数。
2.对低保人群、特困人群家庭凭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明,经各城燃企业核实后,不执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供气价格按居民用管道煤层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并在此基础上每户每月免费使用煤层气3立方米。
二、征求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决策事项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受决策事项影响的群众及有关企业等。
三、征求意见的内容
本次工作需重点围绕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风险调查,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对本次决策事项的态度、意见、建议和诉求。主要就以下几大类问题征求利益群体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
(一)您对高平市管道煤层气居民用户终端销售价格和建立居民用气阶梯气价制度事项持何种态度?
(二)您认为高平市管道煤层气居民用户终端销售价格和建立居民用气阶梯气价制度事项对当地经济、社会及群众生活的影响?
(三)您认为高平市管道煤层气居民用户终端销售价格和建立居民用气阶梯气价制度事项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有哪些?
(四)您对高平市管道煤层气居民用户终端销售价格和建立居民用气阶梯气价制度事项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截止日期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联系,提出与本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五、评估主体、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高平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咨询电话:0356-5223816
电子邮箱:gfsjf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社会稳定风险公众意见)
评估单位:山西鑫诚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樊城园
联系电话:15386963122
电子邮箱:1843569601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社会稳定风险公众意见)
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实施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在此对您表示真挚的感谢!
高平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