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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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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7

高平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p.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平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联系(地址:高平市智创城2号楼3楼,电话0356-52220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进一步推进发改科技工作公开透明,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公开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组织机构、部门工作、规划计划、政策文件、建议提案、重大建设项目领域、调价准入信息、目录清单、省定民生实事、扩大有效投资信息、重大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多方面内容。

  2.公开形式和数量

  2024年我局共发布信息106条,其中包含部门工作信息5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政策文件信息6条;政策解读信息1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6条;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5条;目录清单信息2条;调价准入信息1条;省定民生实事信息2条;扩大有效投资信息1条;重大项目信息1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公众可通过浏览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找到相关信息,也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形式,依法申请查询由我局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在政务公开上,我局坚决奉行“不遮掩、说真话、交实底”的理念,增加工作透明度,推进信息公开化,防止暗箱操作。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我局均及时上网公开,没有不予公开的有关信息。2024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已及时办理。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4年,我局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在公开工作动态的基础上,对群众关注度高、与其切身利益联系比较密切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以及应向社会、向群众公开的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联络员信息报送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管理运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切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规范信息审核工作,按照信息公开“三审”制,完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安全。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加大对网站的常态化监督力度,对有问题的文章内容进行及时改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2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狠抓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但与新形势下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还有待增加;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为此,我局将继续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就信息公开内容、填报规范及报送要求等开展培训,不断加强工作人员自身能力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规范流程机制,全面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