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提高市区道路通行能力,增强市民规范停车意识,高平公安交警对市区范围内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对象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
二、整治区域
市区内各街道主次干道、商场、广场、公园、学校、医院、车站等公共区域活动场所周边。
三、整治重点
1.在未划定停车区域的人行道、机动车道、消防通道、盲道、无障碍通道等位置随意停放的非机动车。
2.在沿街道路两侧长期停放的非机动车、私自圈占停车泊位、长期停放的“僵尸”车辆。
3.在人行道、公园、广场、小区、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周边等公共区域长期占用多个车位、超出停车线停放的非机动车。
温馨提示
1.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驾驶人予以劝导整改;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将依法对其车辆实施暂扣;对违法停放且车主不在现场的,将依法实施拖移。
2.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将非机动车停放到指定的停车区域,并按照规定停放整齐。
3.各单位、商户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公共秩序),引导和督促员工、顾客规范停放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