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人驾驶航空器(简称“无人机”)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安全监测、航拍测绘、应急救援等等,但这并不代表可以任性飞行。未经批准擅自飞行、超高度飞行……这些“黑飞”行为不仅危险,更是违法行为。
近日,高平公安依法查处2起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飞行案件。
案例一:经查,于某于近期在高平市河西镇一煤矿开展安全监测工作中,在未获得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操控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2次,且两次飞行高度均超过120米的管制飞行高度上限,其行为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案例二:经查,李某于近期在高平市陈区镇开化寺景区,在未获得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辖区内操控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超高飞行,其行为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目前,违法人员于某、李某已被高平公安依法给予相应治安处罚。
很多无人机使用者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只要不闯禁区、不惹麻烦,飞一下没关系”。事实上,无人机飞行管理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均对“黑飞”作出明确规定。无人机飞行请务必完成实名登记,提前做好飞行报备,让我们自觉遵守飞行条例,规范操作、合法飞行。高平公安将持续加大对无人机违法飞行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黑飞”行为零容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空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