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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公安局

高平公安推出“双十五条”便民利民措施

发布日期: 2021-08-06 发布机构: 高平市公安局

“十五条”便民措施


1.办户办证“上门办、延时办、预约办”。对孤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上门服务。开展延时服务,24小时办理。群众业务不办结,窗口民警不下班。户籍窗口公示预约电话,对上班族和偏远地区群众预约办理。电话:0356-5682195。

2.办户办证“缩时办理”。群众办理的无需审批的项目当场办理,需派出所审批的项目缩短为5个工作日,身份证办理缩短为3个工作日。

3.户籍业务“异地办理”。出生登记、死亡注销、身份证首次申领全省通办,本省户籍人口可在我市任一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换补领业务、户籍信息证明开具全国通办,全国户籍人口可在我市任一派出所和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理。

4. 办户办证 “容缺受理”。办理户籍和出入境业务,对主要手续齐全的,可以先办理、再补手续,补办手续可通过微信、邮寄方式送达。

5.窗口业务“简化办理”。办理窗口业务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内部系统能够核查核实的,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证照办理“速递服务”。群众办理身份证、出入境证件、车牌照,提供证照快递及寄递信息查询等服务。

7.移车便民“延伸服务”。群众可通过拨打110或交警指挥中心电话0356-5249000通知车主移车,同时,拓展移车服务内容,帮助市民解决,幼儿、宠物被困车内等需要联系车主的延伸服务。

8.交通事故“快裁快办”。完善“网上道路交通数据一体化”工作,对接高平市人民法院成立“速裁法庭”,对符合条件提起诉讼的交通事故,联动高平市人民法院快速裁决。

9.畅通交通事故“救助通道”。成立“高平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对简易交通事故实行“快处快赔”;对符合条件的伤人交通事故由“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对因道路交通事故致贫、无法得到赔偿的事故当事人联系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援助、民政救助、司法救助。

10.民生警务“网上拓展”。通过“山西公安”公众号“民生警务”工作平台,全天候为群众开展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证等在线服务,利用网络平台,接受群众咨询、宣传防范知识、与群众开展互动交流。

11.提供走失人员“查寻帮助服务”。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14周岁以下儿童走失的,群众拨打110或到辖区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受理初核后,立即组织警力帮助查寻。如需上级公安机关支持的,畅通协查渠道,及时帮助查询。

12.废旧收购业“拓展服务”。为废旧收购业提供法律服务,规范行业经营,为行动不便的经营人员代办备案手续。

13.“一企一警”倾心服务。以派出所为主体,在所辖区域重点企业建立“一企一警”制度,畅通日常沟通渠道,定期开展走访联系,尽心尽力排忧解难。

14.全面设立“护学岗”。在市区校园落实“两警两员”制度,其它校园落实高峰勤务,强化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15.监所服务“全年无休”。看守所在双休日、节假日提供办案人员提讯、律师会见、在押人员家属送衣送物等服务。


“十五项”为群众办实事项目


1.协调多方力量,解决群众关切的市区“停车难、乱停车”问题,提升城市品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2.围绕“三零”创建,协同组织部门,发动高平全市27000名党员,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开展“1+5”入户宣传。

3.发挥晋城禁毒教育基地建在高平的优势,对全体市民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4.所有公安窗口为群众提供免费复印服务,对确需存档备查的材料,一律由受理民警复印留存,群众免交复印费。

5.办理身份证、出入境证件提供多种证照费缴纳方式,提供使用现金、银行卡、手机支付等多种证照费缴纳选择。

6.为前来领取身份证的群众免费提供居民身份证防磁保护套,并告知身份证防消磁小常识。

7.异地初次途经我市辖区的大型货车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例如因路线不熟悉闯禁行,不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等,以现场纠违为主,不予处罚。

8.高平市区范围内,短距离行驶的小型汽车驾驶员,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民警通过警务通核查,确有有效证件的或者能够自行出示交管12123电子凭证的,口头教育提醒,不予处罚。

9.对企业提供安保培训。坚持每季上门对全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安保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内部安全防范和应急演练。

10.在长平广场警务工作站设户政、出入境、交管多功能办证一体机,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和查询咨询。

11.在长平广场警务工作站设立“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配备饮水机、医药箱、维修工具等用品,方便群众使用。

12.市区公交车随车开展防扒窃提示,组建便衣反扒队,不定期随车反扒,加强巡逻防控,挤压犯罪分子作案空间。

13.开通公众金融投资类咨询服务电话。对群众在经济活动、投资理财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提供电话咨询服务,接受群众经济类犯罪报案和举报。电话:0356-5682103。

14.对辖区内偏远地区的案件当事人,出于办案需要,确因出行不便的,由辖区派出所提供交通服务。

15.开通食品安全咨询电话,为群众提供辨假识假服务,保障群众食品安全。电话:0356-5682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