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便民服务便利化水平,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通知精神,今后山西、陕西、宁夏、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广东、海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13个省区之间实行五类户口迁移“跨省通办”。这五类户口迁移包括: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如果您符合以上落户条件,可直接在迁户地办理落户,无需再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