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妥善处置在我市发生的严重交通拥堵事件,全力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拥堵时间和拥堵路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各科、室、所、队要在大队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及时、稳妥、快速、高效、有序、果断地处置各类道路交通拥堵事件。
二、适用范围
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我市范围内时间在1小时以上或者拥堵路段在1公里以上的道路交通拥堵事件。
三、处置原则
(一)先期处置的原则。遇有交通拥堵事件时,属地中队应在第一时间达到现场,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疏导分流车辆,恢复道路畅通。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按照属地管辖,上级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真正做到一级为一级负责,责任到人,任务明确。
(三)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原则。属地中队无法单独承担疏导任务时,各科、室、所、队要在大队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规范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及时、高效、灵活的原则。各单位及值班备勤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迅速反应、装备齐全、立即出警、力求处置的各个环节高效运作。
(五)依法进行的原则。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
(六)安全处置原则。要确保足够的人员和设施,在处置工作各个环节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讲究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民警的自我安全防护教育,确保自身安全;要及时疏导围观群众至安全地带停留,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避免发生其他意外。
(七)教育、疏导的原则。疏堵工作中必须时时关注驾乘人员和群众的情绪,讲究工作方法,多做说服、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引发群体性事件。一定要把出现的矛盾和可能出现的事态,处理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确保驾乘人员和群众情绪稳定,治安秩序良好。
(八)减少损失的原则。尽最大可能和努力,尽快疏导、恢复交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四、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根据工作需要应急处置机构分为指挥组、情报信息组、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组、宣传报道组、应急机动组、警务督察组、后勤保障组。
(一)指挥组
1、组成单位及成员。总指挥长由大队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大队指挥中心。由办公室大队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单位警力调配、应急处置工作。
2、主要职责任务。负责突发事件事发地道路交通堵塞疏导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指挥工作。一是向上级报告道路堵塞情况;二是视情况迅速与相关部门协调,组织救援设备、器材和人员参加处置工作;三是迅速调集各组进入工作状态,通报堵塞情况,对各组人员作周密分工,明确职责任务;四是组织各部门领导和有关单位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参加现场指挥、指导以及参与处置工作;五是根据处置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和指挥处置工作;六是视情况联动联勤或机关科室民警待命和参与疏导处置工作。
(二)情报信息组
1、组成单位和成员。组长由教导员担任。办公室设在大队宣教科,由宣教科大队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2、主要职责任务。负责事发地道路情况信息收集、核实和上报。做到收集情况、信息全面细致,反馈上报迅速准确。同时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确保网络上不乱传、不误传。如遇网民恶意炒作等现象,负责发布官方调查结果及事情真相。
(三)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组
1、组成单位和成员。组长由秩序管理中队大队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中队长组成。
2、主要职责任务。一是负责事发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维护事发路段和周边地区交通秩序;二是视情对现场和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分流减压,确保疏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调集施救、清障及救护车辆,及时疏通路障,积极参与抢险救护工作;四是教育、疏导围观群众;五是协调事发地派出所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严防治安和其他事件发生。
(四)事故现场调查勘查组
1、组成单位和成员。组长由事故处理中队大队分管领导担任,事故中队全体民警为成员。
2、主要职责任务。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以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工作。
(五)应急机动组
1、组成单位和人员。组长由车管所、驾管科分管大队领导担任。成员由大队车管所、驾管科全体民警组成。
2、主要职责任务。根据疏导工作需要,作为堵塞疏导、秩序维护、交通管制的增援机动力量;遇道路交通堵塞时,应急机动组进入待令状态,一旦需要立即出警就位。要求通信畅通、反应敏捷、出警迅速、处置高效、工作到位。
(六)宣传报道组
1、组成单位和人员。组长由宣教科大队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大队宣教科民警组成。
2、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疏导工作的宣传报导。及时掌握事发地驾乘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好其思想稳定工作,严防情绪波动,引发社会治安等问题。获取和制作堵塞疏堵工作的音像视听资料,发现和宣传报导先进典型。协助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组做好群众的疏导教育工作。
(七)后勤保障组
1、组成单位和人员。组长办公室大队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大队办公室民警组成。
2、主要职责任务。主要负责交通工具组织调配,警械、器材的准备,通信器材的配备以及生活物资供给,确保整个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
五、处置措施
(一)启动程序
接到群众报警或执勤民警报告后,相关交警中队应立即指令巡逻车抵达拥堵路段进行指挥疏导,中队无法承担疏堵任务时,要及时上报大队。指挥组应迅速核实情况,对交通拥堵的处置时间和可能造成的影响作出判断,并启动相应等级的预警响应。
(二)处置措施
1、事发地各交警中队要组织警力加强拥堵路段的指挥疏导,对滞留车辆进行分流,引导车辆从就近路口绕行,并告知绕行路线。
2、执勤民警要及时在事发较远路口摆放交通管制牌、设置警力,采取远端分流、主线封闭等措施,指挥车辆绕行。
3、执勤民警要按照干线优于支线的原则,交错放行各方车辆,只准车辆直行和右转弯,禁止左转弯,以加快通行速度,尽快解除堵塞;在路段内,指挥疏导排队车辆有序行进;对不服从指挥、抢行、逆行造成堵塞的行为人,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4、遇车辆发生故障引起的堵塞,执勤民警应组织人员,把车辆推到路边或其他不妨碍车辆通行的地方,指挥车辆有序通过。也可联系清障车清除障碍。
5、遇违反规定占道挖掘或者未经许可擅自在道路上从事非交通行为妨碍通行的,执勤民警应当及时制止、责令恢复交通,并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积极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6、交通疏导工作中,宣教科要注意发挥信息量大、覆盖面广、驾驶员收听多的旅游交通台作用,及时将路况信息及交管部门要求通过传播媒介发布,以提醒车辆驾驶人绕道行驶,避开交通阻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大队处置突发事件要全面实行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分头抓,中队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及时收集信息工作。要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及时准确地掌握事发现场的情况,对各种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要早、反应要快,做到心中有数,胸中有策,始终把握主动权,并将重要信息及时反馈和汇报。
(三)执行“两个慎用”原则。在处置交通拥堵事件中,要坚决执行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防止因应对失当、处置不妥而导致矛盾激化。
(四)加强值班备勤。各科、室、所、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全体民警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闻警即动,快速反应,要准备好运送警力的各种车辆、警用器械、通讯器材和其它后勤物资,以保证急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