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征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道路执勤执法行为,切实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从即日起至10月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二、总体要求
通过“平安高平”微信公众号和高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关于征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并设立大队投诉举报热线电话0356-5249000,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反映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线索,建立投诉举报线索台账。
三、主要内容
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对照2023年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按照晋城市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依法治市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2022年组织开展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重点聚焦以下六个方面开展整治: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或未向社会公布,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整治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整治2022年专项自查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是否依然存在执法人员漠视群众合法利益,轻微违法不免罚,对群众诉求答复不准确、不专业、不细致,违法违规限制车辆通行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