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依据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高平市政府限行公告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高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入网处理,并将1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位置向社会予以公示。
二、主要内容
违法停车2处:高平市建设路新红旗路段、高平市长平街新北小区路段
超速行驶4处,限速为60KM/H:高平市省道227线47公里(伯方村)、高平市省道227线62公里(许河大桥)、高平市省道331线61公里450米(南头村)、高平市省道227线83公里800米(沟村村)。
闯禁令、开车接打电话、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4处:高平市太行一号路19公里300米(口则村)、国道208线1059公里(川起村)、国道208线1061公里800米(河西苏庄村)、神农北路7公里600米(冯庄村)
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逆向行驶1处:炎帝大道与长平街十字路口(西向东方向)
三、重点说明
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5日为公告期,2023年9月16日期,对被交通技术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