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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公安局关于依法打击整治“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0-16 发布机构: 高平市公安局

《高平市公安局关于依法打击整治“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

问题的通告》政策解读 


2023年10月16日,高平市公安局制定了《高平市公安局关于依法打击整治“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通告》,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内容、正确理解执行,高平市公安局对主要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广大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按照晋城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安机关职责任务,高平市公安局决定从2023年9月起至2024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依法打击整治“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行动,制定并出台了《高平市公安局关于依法打击整治“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通告》,依法严厉打击“黄牛”“黑中介”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我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二、主要内容

通告旨在号召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举报在政务服务中发现的“黄牛”“黑中介”“中间人”等及其背后的公职人员和“保护伞”,共同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具体整治内容包括:

1.违规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中介机构;明确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

2.工作人员滥用行政审批权或自由裁量权、政策解释权等,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中介”代办问题。

3.政务服务部门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群众采取推、拖、绕等方式,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中介”代办问题。

4.其他因政务行为不合理不合法而催生“黄牛”“黑中介”的情形。

5.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相互勾结,进行有偿代办、插队办理、预留名额等“开后门”行为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不法行为。

6.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刁难、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强制办事企业或群众找“黄牛”“黑中介”代办等行为。

7.工作人员帮助社会中介机构、中间人有偿代理、强制购买服务或产品等行为。

8.工作人员参与中介机构经营或持股分红,变相充当“黄牛”“中介”的行为。

9.其他通过勾结或充当“中间人”,利用政府公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10.政务服务机构对“黄牛”公然在其场所内向办事企业及群众招揽业务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解决等。

11.群众反映“黄牛”“黑中介”问题,不受理、不处理等行为。

12.对“黄牛”“黑中介”听之任之、不闻不问等情形。

13.明知职责范围内存在“黄牛”“黑中介”问题而不针对性研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等情形。

14.对职责范围内“黄牛”“黑中介”问题严重而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或追责问责不到位等情形。

15.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勾结问题线索不移交或不查处等情形。

三、关键词解释

(一)黄牛: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有限资源并以高价转售的人,“黄牛”的存在,会导致市场供需关系失衡,形成“供不应求”的局面,从而破坏市场秩序,影响营商环境。此外“黄牛”还会通过虚假宣传、夸大炒作等手段来炒作市场,误导消费者。

(二)黑中介:指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取得相关许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司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