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的
政策解读
一、依据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高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入网处理,并将1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位置向社会予以公示。
二、主要内容
1.违反禁止标线2处:高平市炎帝大道张庄村路段、高平市神农路红旗新天地路段
2.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10处:高平市友谊街与建设路十字路口(友谊岗)西向东方向、南向北方向,高平市泫氏街与建设路十字路口(实验岗)南向北方向、北向南方向、东向西方向、西向东方向,高平市康乐街与建设路十字路口(三中岗)南向北方向、北向南方向、西向东方向、东向西方向。
三、重点说明
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1日为公示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4年8月22日起,对被交通技术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