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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米山镇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3/2019-0000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米山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01日
标      题: 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米政发〔2019〕4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1日

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7-01 发布机构: 米山镇人民政府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为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保证整改成效,促进我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根据上级统一要求,镇政府已制定《米山镇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要求你们按照方案要求,迅速行动,扎实整改,举一反三,确保成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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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山镇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全力推进我镇违法排污彻底“清零”,促进全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开展全镇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清零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镇村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向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献礼。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全镇违法排污行为大整治,坚持铁腕治污、重拳扫污,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实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发现问题、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污问题、劣质煤问题、“散乱污”企业问题、锅炉综合整治任务、工地扬尘污染问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水污染治理、餐饮油烟整治任务等10个清零,为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实现断面水质考核任务、全面改善我镇生态环境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点清零内容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问题清零

具体目标:已完成整改的项目做好监督管理、防止反弹,未完成整改的项目达到序时进度。

清零重点: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涉及我镇的7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到位的要长期坚持成效,未整改到位的继续整改。

责任单位:各相关村、各相关部门

责 任 人:各相关村、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清零

具体目标: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问题完成整改,实现清零。

清零重点:对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査转办我镇的5个环境问题和2019-2021年强化监督定点帮扶转办我镇的1个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严防污染反弹。

责任单位:各相关村、各相关部门、企业

贵 任 人:各相关村、各相关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

(三)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污问题清零

具体目标:全镇1家重点排污单位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稳定达标达量排放

清零重点: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对核査发现设施不完善、工艺简易、治污效果低效、不能稳定达标达量排放的一律严肃查处、责令停产整治。

责任单位: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 任 人:朱书红

(四)劣质煤清零

具体目标:全镇范围内禁止使用劣质散煤和煤制品(硫含量大于0.5%),持续降低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平均浓度。

清零重点:对全镇范围内散煤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通过清洁能源或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生活和采暖散煤,严禁向民用市场销售劣质煤炭及其制品;加快优质型煤供应,确保居民冬季用煤保障供应到位,坚决禁止劣质散煤和型煤的使用。

责任单位:各村、市场监督管理所、米山交警中队、各涉煤企业

责 任 人:各村主要负责人、郭嘉琳、严锦峰、各涉煤企业主要负责人

(五)“散乱污”企业清零

具体目标:“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现有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整治重点:对已整改到位的24家“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严禁反弹现象发生。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关停取缔的必须做到“两断三清”。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污染源,重点查处超标排污、扬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对账销号。

责任单位:各村

责 任 人:各村主要负责人

(六)锅炉综合整治任务清零

具体目标:完成2019年锅炉综合整治任务。

清零重点:完成营业性燃煤锅炉清零,完成燃气锅炉(工业和公用)低氮改造任务(8台40蒸吨)。

责任单位: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责 任 人:朱书红、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七)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清零

具体目标:建筑、拆迁工地做到扬尘管控“十个百分之百”,渣土车规范运行。

清零重点:重点检查大型施工、拆迁工地“十个百分之百”执行情况、绿色施工及拆迁方案的制定执行情况。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渣土车硬封闭、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安装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査,所有不达标工地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全密闭环保渣土车,并符合环保尾气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镇城镇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 任 人:史海兵、朱书红

(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清零

具体目标:2019年10月15日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专项整治。

清零重点:重点检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在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责任单位:镇生态环境办公室、水利办公室、米西村

责 任 人:朱书红、郜义鹏、米西村主要负责人

(九)水污染问题清零

具体目标:全面清理河道垃圾,杜绝生活污水、养殖粪污和工业污水直排入河道、水库。

清零重点:东仓河及其支流无垃圾倾倒、积存,米山水库、云泉水库无污水注入,东仓河及其支流无污水注入,相关村污水管网工程达到序时进度。

责任单位: 镇生态环境办公室、镇水利办公室、各相关村

责 任 人: 朱书红、郜义鹏、各相关村主要负责人

(十) 餐饮油烟整治任务清零

具体目标:镇区范围内旅馆、饭店、烧烤、单位食堂等直接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必须在8月底前全部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清零重点:50座以上(含50座)的餐饮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是整治重点,200座以上(含200座)的餐饮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要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按期完成的,一律停业整治。

责任单位:镇城镇管理办公室、镇生态环境办公室、镇市场监管所、米西村、米东村

责 任 人: 史海兵、朱书红、郭嘉琳

米西村、米东村主要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百日清零行动”指挥部,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志敏任总指挥,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朱书红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各村及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各村要充分运用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大排查、巡查力度,按照职责处置、上报问题。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牵头抓总、亲自上手;各村级网格长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镇党政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和包片,切实履行职责。

(二)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査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执法震慑。对于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要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协调合作。镇政府各相关办公室、镇直各相关单位、各村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合作,既各负其责又步调一致,形成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工作的强大合力,对违法排污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扎实推进“百日清零”专项行动。

(四)强化考核问责。“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将列入年终考核。各村要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对工作中的拖延、推诿、敷衍、虚假等现象,要严格问责;对造成生态环境事故或案件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