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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米山镇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01/2020-0308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20日
标      题: 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0日

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20 发布机构:

 



米政发(2015)20号



米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企业、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促进富民强镇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高平市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高政发〔20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1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大力促进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各企业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严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安全也是第一要务、安全是最基础的民生的理念,同时,作为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可触碰的高压红线,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盲目乐观、麻痹侥幸思想,把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做到任何时候都绝不能过高估计安全生产形势,绝不能过高估计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绝不能过高估计我们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力争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事故。

 二、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安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治理。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多种方式宣传普及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要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约谈、重点监管名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诚信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国家法律的创新性制度转化为行业管理与企业生产的具体措施,让制度真正落地,真正执行下去,提高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水平。继续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向社会全程公开安全监管过程,接受大众监督。严格推行年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建立安全生产“四不两直”督查检查常态化,强化安全检查;完善检查程序,规范检查行为;加强联合检查,强化部门联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三、完善监管体系,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细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五个全覆盖”,把落实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督查考核。二是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加强对属地企业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做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三是落实“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考核,加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度。

四、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企业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个到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足额提取、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危害,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制订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教育档案,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考核,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安全培训到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管理和班组建设,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坚决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加强对承包、承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督查检查,做到基础管理到位;搞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应急救援工作到位。

五、加大重点领域安全管控,继续深化专项整治

(一)以消防为重点的公共领域安全:要集中开展“多合一”场所、九小门店等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以整治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未达标为重点,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

(二)以防泄漏、防火灾为重点的危化物品安全:加强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泄漏安全管理、销售环节安全管理。要强化燃气安全监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三)以建筑施工为重点的工程领域安全:要深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考评。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预防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坍塌、倒塌和高处坠落为重点,认真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手续不全擅自施工的行为,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以特种设备为重点的特种行业领域安全:加强对锅炉、电梯、压力容器、高空运行设备、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力度,对隐患多、隐患大的单位要实行专项整治,坚决杜绝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五)以现场管理为重点的工贸企业领域安全:要加强对冶金机械企业的安全监管,认真执行《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重点排查治理粉爆场所、有限空间,严防事故发生。要全面加强人员密集的商场、超市、酒店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经营场所电器设备、消防设施、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彻查非法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及其他易引发事故的行为;严防超市、商场、批发市场和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踩踏和火灾等恶性事故发生。

(六)以食品监管为重点的食品药品保化质量安全:要加强对食品药品源头的综合治理,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餐饮、流通各环节的全方位监管,形成打击合力。针对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加工生产、食品批发交易和消费等环节,部署阶段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整治,坚决预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以治安为重点的学校领域安全:要加强对以治安为重点的学校安全的监管力度,严格学校的治安防范措施,严格查处学校锅炉、用电、危险化学品试剂、安全通道、公厕、校舍、食堂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保卫人员不到位等问题,不间断的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切实做到制度、措施、人员落实到位,确保校园安全。

(八)以道路设施完善、交通秩序整治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对营运性车辆的动态安全管控;以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校车和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强化对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严查超速、无证、酒后等违法行为;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大力开展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和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大力整治公路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

其它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六、坚持预防为主,持续不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加快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及时排查隐患,对事故隐患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各行政村及单位要加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尤其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高危企业,重要环节和薄弱环节等,加快本辖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和考核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七、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大力推进安全乡村建设。2015年进一步完善各行政村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继续培育安全示范企业,有效提高基层安全保障能力。二是重点抓好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活动。四是全面提高企业人员从业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培训渠道和方式,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技能。五是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八、深刻汲取教训,严肃安全责任追究

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要加强事前责任追究,对上级部署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的情况进行问责。按照“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要求,对省内外发生的重大以上事故或典型事故,要作为警示教育内容及时深刻汲取教训;对本辖区范围内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要组织召开现场会进行案例分析,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九、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要逐步规范“四不两直”检查突查方式,定期汇总党员干部贯彻落实情况,确保突查制度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六权治本”的要求,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廉政意识和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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